水力发电厂自动班班长岗位职责3篇 工地水电班组长岗位职责

时间:2022-12-15 03:25:25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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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自动班班长岗位职责3篇 工地水电班组长岗位职责

水力发电厂自动班班长岗位职责1

  车班班长岗位职责

  1.在总包部综合办公室主任的指导下,对全班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车辆的统一调度。

  2.做好全班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降低事故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车辆定期检修和保养工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提高设备完好率、车辆出勤率。 4.负责车班考勤及安排值班工作。

  5.负责车辆的保险、年检、维修、保养的办理及结算工作。 6.负责监督和提醒驾驶员的纪律、服务态度、车容车貌及车内卫生。

  7.负责根据需要为总包部领导及各部门提供车辆驾驶服务。 8.负责组织驾驶员安全教育学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水力发电厂自动班班长岗位职责2

  道班班长岗位职责

  一、在养护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全面工作。 二、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全班职工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生产和计划指标,做到安全生产。

  三、负责本班养护区内的路政、路产、车辆机械设备、劳动工具等管理工作。 四、组织好班内的计划统计、财务支出、材料验收、物资保管等核算工作。

  五、负责召开班内的各种会议、总结。抓好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及安全学习,做好各种会议学习记录。

  六、及时完成公司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道班统计员岗位职责

  一、在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班的内业管理和统计工作。

  二、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三、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提供资料。检查统计调查中违反国家法律和破坏国家计划的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四、按照辽宁省公路养护管理文件汇编中的《辽宁省公路养护道班管理的规范实、试行方案》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班长做好各项相关工作。使道班达到省“道班管理规范标准”。

  五、上墙的各种图表,表格必须按有关规定填写,不得随意改变和增减,填写必须整洁、清晰、准确、规范。做到数据资料与实际情况一致,并按规定装盒入柜。六、有关报表的规定(一)每月必须按规定日期上报: 1.公路原始3表(一式二份)及各相关明细表:

  2.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记录表及各对应的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报本月养护情况分析说明: 3.上报公司规定的有关设备的各种报表.(二)每季末20日前上报本季度(县道点)交通量调查原始记录表;每季末28日前上报交调仪器数据采集存储卡(国道点)。

(三)水毁、翻浆及防台防汛情况反映应要求发生期间随时上报公司,紧急情况立即电话上报。

  七、负责组织管理交通量调查工作。 八、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养路工人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公路养护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贯彻以养好路面为中心,提高养护工程质量为重点,加强全面养护、提高好路率,消灭差等路的养路方针,服从领导,坚守生产岗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在养护生产作业时,认真贯彻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技术标准。

  三、积极参加劳动竞赛和两个文明建设活动,加强集体主义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

  四、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等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生产技术水平。

  五、做好责任路段的路产、路树、路政管理。 六、及时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车辆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养护机械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领导,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爱护车辆,定期进行保养,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工作率、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三、严禁非驾驶员开车,保证安全生产。

  四、保管好工具、节约用油、严禁油料良妃和送给他人。 五、保管好工具,节约用油,严禁油料浪费和送给他人。六、严格执行家是规定,不开麻痹车,英雄车、赌气车和酒后驾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及时完成生产任务。

  七、及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观测员细则

  1、观测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观测记录,对记录的数字签字负责。 2、连续式观测站作昼夜24小时观测。

  3、执行观测任务的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观测室准备接班,在接班人未到岗之前,加班人不能离岗停测。

  4、值班人员不可私下约定以一人顶替二人工作。

  5、在执行观测任务的时间内、应集中精力工作,严禁阅读书报、看电视、收听广播、聊天、会客或干其它事情。

  6、夜间车少或无车时,也应按小时分段统计交通量,应准确记录夜间车辆。值班时,不打瞌睡,不外出睡觉。

  7、在规定观测时间内,观测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停留、谈话、以免干扰观测记录。 8、非地震、大暴雨、大风沙、水毁路段。塌方阻车等自然气候影响、以及非市处规定,不能随便借故改变规定观测日及观测小时时间。

  9、准时进行观测记录,及时统计报送观测资料,不允许伪造数据,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是工作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 10、文明操作,经常保持设备完好,保持观测室内清洁卫生。

水力发电厂自动班班长岗位职责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各级行政第一负责人为相应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厂部、部办、工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工区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厂工区主任通用。各工区主任根据工区分工不同在第四章又明确了具体的安全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全体人员。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 厂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集团公司和行业协会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等,组织制定适合电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二)组织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满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

(三)不定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制止、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能

(一)对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等,负责管理办法的修改与完善。

(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各级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对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造成不良后果者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第三章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是电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电厂的安全生产,各部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行为,保证电厂人员思想稳定。

(四)组织制订安全目标,审批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关系,各负其责。

(六)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察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监等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七)审定“双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八)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九)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生产、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每月深入现场、工区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生产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十)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十一)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十二)每半年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第八条 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受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的委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日常指导、督促检查的责任。

(二)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全厂生产技术人员情况及全厂设备系统运行方式。

(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

(四)领导组织或亲自参加安全大检查,查出隐患,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五)负责审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规程,及时组织修订现场规程。

(六)领导并支持安全监察工作,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汇报,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分析会,布置安排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主持调查、分析事故的一般频发性障碍。

(八)在审批新建工程项目时,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同工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的原则,并落实资金。

(九)经常检查用于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等方面的资金落实情况。 第九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业务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承担分管工作的安全职责。

(二)负责组织年度“双措”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并负责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上的规程、制度。

(三)组织或委托安监部门组织对全厂中层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规》考试、发证。

(四)审批工作票签发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五)主持或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会,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审定安全整改方案,并经常督促 实施。

(六)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组织领导开展“十项监督”和各种特种设备(如起重、压力容器等)的监察工作。

(七)参加并协助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碰头会,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情况汇报,参加或组织研究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对自己签发的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八)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主持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

(九)参加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十)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条 安全生产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修编和审查生产现场各项规程制度。

(三)组织编订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督促责任单位实施。

(四)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消除设备缺陷及不安全隐患。

(五)抓好设备大小修后的质量验收工作,组织事故抢修,并对主要设备大、小修中的安全技术和质量验收负责。

(六)组织指导事故处理、调查分析事故。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八)对本部门职工和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督促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九)了解、分析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检查一次工区的安全活动情况,指导本部门安监人员的工作。

(十)参加厂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十一)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向厂部汇报。

(十二)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运行操作负责。

(十三)组织本部门”双措”计划的编制,负责厂部”双措”计划实施。

(十四)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对整改项目的实施。

(十五)及时总结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单位。 第十一条 综合部主任安全职责

(一)处理和检查、督促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方面的文件资料传递、交办工作。

(二)检查贯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组织节日前、后全厂性的安全值班工作。

(四)组织规划工区安全基础工作。

(五)制订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技术培训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六)搞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落实各项劳保费用。

(七)参加劳动鉴定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职业病患者和危险作业禁忌症人员的善后工作。

(八)落实安全奖惩经费。

(九)参加“双措”计划的编制和审定,落实“双措”计划费用,并监督“双措”费用的使用。

(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严格执行有关承包工作的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严格执行关于伤亡事故费用、交通事故费用和劳保用品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审批手续规定。

(十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法规,广泛进行安全教育。

(十三)组织党、政、工、团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十四)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十五)做好全厂生产场所与生活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措施的实施工作。

(十六)抓好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工作。

(十七)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八)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保管工作。(十九)追查处理破坏安全生产事件。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搞好生产部日常工作,对所管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落实设备检修计划,组织编制检修项目。

(三)组织制订各种技术方案,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四)组织落实技术监督措施计划。

(五)对设备大小修安全、质量验收负责。

(六)组织指导事件处理、调查分析各类事件。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

(八)对本部门职工和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责,督促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九)参加厂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十)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及时向厂部汇报。

(十一)不定期与员工沟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消除员工思想包袱,引导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三条 工区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工区主任是本工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工区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二)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分工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三)带领本工区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主持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工区安全活动,并督促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五)负责和督促工作负责人做好每项工作任务事先的安全措施和事后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

(六)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新入厂工人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工区人员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积极组织工区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人能进行现场急救。

(七)开展本工区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落实上级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八)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本工区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本工区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对本工区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行监督检查。

(九)支持工区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本工区发生的异常、障碍、未遂事件,要及时登记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组织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第四章 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安监专责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厂安全监察工作,对安监科科长负责。

(二)深入现场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三)组织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安全统计报表。

(四)协助编制、监督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五)负责工区安全建设。

(六)落实安全责任制。

(七)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八)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 其他专责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安监专责进行安全督查工作。

(二)深入现场检查掌握安全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协助安监专责进行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六)参加安全大检查,从技术上落实整改措施。

(七)负责部门培训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加强学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按劳保要求正确着装。

(四)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及时汇报不安全状况。

(五)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严防物资流失。

(六)按制度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

(七)按“五保”、“五防”的要求,对仓库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七条 发电运行工区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工区主任是工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工区内各项事务或工作负责。

(二)制定或完善工区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贯彻执行。

(三)全面负责工区的规范化值班工作,督促工区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核力度,严厉打击违章行为。

(四)每天应进行重点部位的巡视,每周对全厂设备巡视不少二次,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改正意见,确保安全生产。

(五)做好工区全体员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定期和员工谈心,及时传达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积极协助上级解决运行人员的实际困难。

(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进行事故分析。

(七)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及重大复杂的操作。 第十八条 发电运行工区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工区主任的工作,负责工区的技术管理及技术把关,主任离开工地时,代替工区主任主持工作。

(二)每月组织开展设备缺陷分析和运行分析一次,对设备的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三)查阅运行记录及有关台帐,掌握系统的运行方式及设备异常、缺陷等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设备缺陷。

(四)每天应进行重点部位的巡视,每周对全厂设备巡视不少于二次,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改正意见,确保安全生产。

(五)到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及重大复杂的操作。

(六)深入现场,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打击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发电运行值守值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当班期间为全厂机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总指挥。

(二)审批复杂和重要的操作票及工作票,并监督正确执行,保证全厂机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三)合理安排系统的运行方式,监督主设备运行参数符合设备规范,保证大坝与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四)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与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五)开展事故预想,提高值班员的应变能力及事故处理能力。

(六)沉着冷静,临危不乱,正确处理,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七)每班按设备巡视制度对全厂设备进行巡视。 第二十条 运行ON-CALL值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和配合值守值长负责生产指挥工作,负责审批复杂和重要的操作票及工作票,并监督正确执行,保证全厂机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完成发电计划。

(二)根据当班实际情况负责办理各种工作票,负责设备事故、故障及异常处理的操作以及检修、维护、试验的配合性工作和需填写操作票的工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三)监督主设备运行参数符合设备规范,运行方式合理,保证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

(四)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与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五)开展事故预想,提高值班员的应变能力及事故处理能力。

(六)沉着冷静,临危不乱,正确处理,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七)每班按设备巡视制度对全厂设备进行巡视。 第二十一条 值守值班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现场运行规程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章操作,保证安全。

(二)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接班一小时后必须对主要设备巡视一次,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处理。

(三)熟悉系统运行方式,正确执行各种操作,并进行简单的事故或异常处理。

(四)保证安全,当接到越级命令时,应尽快报告值守值长,若值守值长不在又需立即执行时,应对执行命令的操作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运行ON-CALL值班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现场运行规程和其它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命令,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章操作,保证安全。

(二)熟悉系统运行方式,正确执行各种操作,并进行简单的事故或异常处理。

(三)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每班对全厂设备至少巡视一次,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和处理。

(四)保证安全,当接到越级命令时,应尽快报告ON-CALL值长或值守值长。 第二十三条 电气维护工区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确保电厂、部办、工区安全目标的实现,在电气维护工作中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与制度,杜绝习惯性违章违纪行为。

(二)在电气维护工作中,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组织处理,力保全厂设备缺陷消除率达到100%,确保全厂电气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组织对全厂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与试验,做到记录齐全,数据准确。保证全厂电气设备技术参数不超过额定值,运行准确可靠。认真组织,积极维护,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四)认真组织做好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做好设备维护、检修记录和检修总结,加强对公用安全工具和器具的管理,定期检查与试验。

(五)加强电气维护人员自身技术素质与安全防护素质的提高,从人员、制度、设施与场地 工具四方面确保安全工作。

(六)督促电气维护专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护工作中本着“认真做好每件事”的原则,做到“能做的做得尽善尽美,会做的做到精益求精”,确保人身安全,保确设备安全。 第二十四条 电气维护工区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工区主任不在的情况下,按工区主任安全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其安全职责,做好工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在电气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认真组织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对设备的检修质量负责。

(三)认真组织编写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更新改造等技术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可操作性,及时完善、修改各类检修工艺规程、图纸等。对技术方案、技术规程、图纸的准确性负责。

(四)建立设备台帐,组织做好设备维护、检修记录、试验报告和检修总结。认真审查,对各种记录、试验报告、总结的真实性负责。

(五)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为主的培训活动,帮助教育员工提高自身技术与安全素质。确保公司安全文明目标的实现。

(六)按专业设备的分工,认真做好设备巡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所辖设备安全、可靠运行。对影响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应加强监督,并列入定期工作。第二十五条 电气一次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与制度。对工区主任负责。

(二)电气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中,严把安全、质量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力保设备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做到同一类型的缺陷不重复出现,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本专业范围设施完好。

(三)做好全厂一次设备的定期检查与试验,不发生因绝缘损坏而造成的事故。

(四)加强电气设备绝缘、谐振、过电压、污闪等技术监督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确保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完成率达100%,加强对低压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加强设备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使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中。做好检修维护工作危险点分析,保证工作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中向工作班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负责。

(六)协助工区专责工程师做好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真实地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检修总结。

(七)搞好本设备技术改造,完成年度“双措”计划,不发生重要设备损坏事故。

(八)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本专业员工牢固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第二十六条 电气一次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与制度。

(二)力保设备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做到同一类型的缺陷不重复出现,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

(三)加强所辖设备巡视,及时发现设备缺陷,使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作为工作负责人对某一项工作作出危险点分析,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履行好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四)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和检修总结等技术台帐。

(五)协助高级工搞好设备技术改造,完成年度“双措”计划。

(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第二十七条 电气二次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与制度。

(二)加强设备巡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全厂保护、仪表、监控、电调、自动和励磁等二次控制设备安全运行,确保本专业范围设施完好。

(三)做好全厂二次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按要求做好二次专业保护、仪表及自动装置等技术监督工作,保证各项生产技术指标达到各专业技术监督要求。不发生“误碰、误接线、误整定”事故。

(四)做好检修维护工作危险点分析,保证工作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工作中向工作班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对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负责。

(五)协助工区专责工程师做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台帐,真实地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和检修总结。

(六)搞好本专业设备技术改造,完成年度“双措”计划,不发生重要设备损坏事故。

(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教育本专业员工牢固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第二十八条 电气二次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级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与制度。

(二)加强所辖设备巡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力保缺陷消除率达到100%,做到同一类型的缺陷不重复出现,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所管辖设备安全运行。

(三)按安全性评价的具体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设施和场地、工具方面的有关整治。

(四)作为工作负责人及时对工作作出危险点分析,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并履行好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五)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和检修总结,并作出初步的结论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六)协助高级工搞好设备技术改造,完成年度“双措”计划。

(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第二十九条 机械维护工区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将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

(二)确保全厂机械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每周巡视所辖设备一次,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组织处理,设备消缺率达到90%以上,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应及时上报,保证设备的可靠安全运行。

(三)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四)认真做好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好班前班后会,监督工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五)监督工区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建立设备台帐,做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和总结。编制设备检修项目和验收标准,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六)努力提高工区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认真组织培训工作,督促工区人员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安全知识、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和设备写实,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学习。开展设备运行分析和危险点分析预测工作,培养员工爱岗敬业、忠诚企业精神。

(七)针对设备的缺陷,认真组织分析,及时编写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机械维护工区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工区主任不在的情况下,按工区主任安全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其安全职责。做好工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二)严把“安全质量”关,认真组织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对设备的检修质量负责。

(三)确保全厂机械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每周巡视所辖设备一次,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组织处理,力保设备消缺率达到90%以上,暂时不能处理缺陷应及时上报。对影响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应加强监督,并列入定期工作。

(四)认真做好工区基础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填写,做好设备运行技术分析。

(五)努力提高工区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监督工区人员规程制度的执行。

(六)对于设备的缺陷,认真组织分析,认真审核与编写技术改造方案,加大对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十一条 机械维护工区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机械设备检修维护过程中,把好安全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严格履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工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保证设备消缺率达到90%以上。

(二)担任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组织检修工作,做好危险点的分析预测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和制度在工作中的贯彻执行,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与质量。

(三)积极参与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好设备台帐,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和总结,认真搞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每周对所辖设备巡视一次。

(四)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专业技术知识。

(五)参加编写设备技术改造方案,保证设备安全,负责监护中级、初级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二条 机械维护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机械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中,把好安全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确实履行工作的职责,确保工作票的合格率达到100%,保证设备消缺率达到90%以上。

(二)担任维护工作负责人,应认真组织维护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在工作中的贯彻执行,确保每天工作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三)积极参与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做好设备台帐,认真做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和总结,认真搞好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每周对所辖设备巡视一次。

(四)努力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安全素质,杜绝违章违纪现象,积极参与培训工作。

(五)认真参与编写设备技术改造方案,保证设备安全,负责监护初级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水工船闸工区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编写工区年度安全目标及工区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措施及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对工区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掌握员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及时组织工区的安全活动,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三)组织生产,加强对水工建筑物、水工观测系统、船闸、泄洪闸设备巡视检查,督促消缺。

(四)开好班前会,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认真组织本工区人员完成厂部下达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双措”计划。

(五)经常检查本工区工作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

(六)组织不安全事件分析,制定出防范措施。组织本工区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后的整改工作。

(七)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把专项工程安全检查关。 第三十四条 水工船闸工区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工区主任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职责。

(二)负责工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三)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四)负责组织技术规程的学习,负责做好所聘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或《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对本工区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六)对本职工作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五条 水工维护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水工维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二)负责水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严肃查处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三)制订重要检查(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四)负责起草工区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设计方案。

(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六)对本职工作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六条 船闸泄洪闸运行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船闸、泄洪闸的安全运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对直接下属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四)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工器具及劳保用品,按劳保要求正确着装。

(五)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事件时,有责任要求任何人停止操作或工作。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命令。发生大小不安全事件都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如实汇报。

(六)对本职工作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 水工船闸工区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运行班长的领导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严格按照泄洪闸、船闸设备运行规程的要求进行运行操作工作,做好船闸、泄洪闸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三)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保用品,按劳保要求正确着装。经常对负责设备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

(四)遇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事件时,有责任要求任何人停止操作或工作。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命令。发生大小不安全事件都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如实汇报。

(五)积极参加技术革新、设备诊断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安全管理。

(六)对本职工作的安全性负责。 第三十八条 企管文秘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并带头遵守执行。

(二)及时传递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方面的文件资料。

(三)制定各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督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按照四项基本要求,负责工区建设规划和指导工区搞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情况。

(六)负责考核评价体系的完善,对安全文明生产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七)制定企业内部保密措施。

(八)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对重大和特大经济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 计划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

(二)审查企业生产、技术措施、基建、更改、大修、电力营销及有关经济合同,检查执行情况,考核经济结果,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提供资金保障。

(三)定期开展安全经济活动分析,不断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四)优先保证“双措”计划经费的落实,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经费开支提供保障。

(五)负责组织合同洽谈及签订工作,鉴定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有关承包工作的安全措施,严格审核合同所列安全保证金和其它保障安全的条款内容。

(六)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管理、监督和实施。

(七)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对重大和特大经济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八)制定所辖专业范围内的保密措施。 第四十条 劳资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三)按有关规定,配齐各岗位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顺利开展。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劳保费用。

(五)负责人事资料保管和保密工作。

(六)协助组织劳动鉴定工作,负责对工伤或职业病患者,及时整理材料申请工伤鉴定。

(七)负责核查安全奖惩考核执行情况,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处理。

(八)参与双措计划的制定,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督促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九)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和机构对重大和特大经济、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 财务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

(二)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法令和主管行业规定的成本开支与开支标准。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项目所需费用,并监督专款专用,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负责为企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监督、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负责编制财务成本计划并实施管理,从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六)参加安全经济活动分析,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七)遵守财经保密制度。

(八)负责定期对全厂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检查,以保证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

(九)负责协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索赔工作。 第四十二条 物质档案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

(二)负责督促及时按计划采购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工器具,确保企业安全活动能顺利开展。

(三)对采购的物资产品因质量低劣造成事故或延缓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负责。

(四)督促物质仓库、油库、危险品库加强检查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窃工作。

(五)负责制定生产、防汛物资需求量和劳动保护用品储备定额。

(六)监督执行物质、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措施。

(七)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科技档案管理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设施、技术措施的信息资料。

(八)负责全厂各类事故、障碍的原始资料、技术数据的建档、存档工作。

(九)为相关的安全活动提供原始资料。 第四十三条 保卫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条例、规程和规定。

(二)负责本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维护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

(三)遵守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指示、条例、规定,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对本企业防火工作负责。

(四)健全各级人员防火责任制,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与安全发电。

(五)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紧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工作,对本企业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指导。

(六)负责健全保卫制度,做好生产、检修现场和禁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制度的执行。

(八)负责全厂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

(九)完善保卫、保密制度,制定并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参加安全分析会,负责督促治安、消防防范措施的实施。

(十一)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第五章 考核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在安全生产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厂部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和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奖励。

  第四十五条 对由于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所造成的事故,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

  第四十六条 由于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造成的一般事故,二类障碍和异常按电厂《业绩目标管理制度》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四十七条 对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行为,按电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 反 馈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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