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篇(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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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篇(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

  根据仪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16日至199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我市聘期内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仪征市户籍(含生源地);符合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五)具备《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符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要求的。

  二、招聘单位、职位及专业、学历等条件

  见附表:《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仪征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庆北路86号一楼)。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持相关证件至报名现场,在拟报考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仪征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同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考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免交考试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一、二代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当时提供有困难的,最迟在考察前提交,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上述第(2)(3)项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其《职位表》,正确理解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职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仪征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5)各职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

  被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重新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

  重新报名地点: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10月11日至13日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票据到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各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市文化馆01职位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科目为钢琴演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以百分制合成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职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通知书,被批准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

  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原企业(事业)单位存有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正式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人员)举行辅导培训。

  2、《仪征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专业分类的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1)》。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中国仪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察局):0514-,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0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

  六、本《简章》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0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0514-(报名现场)

  中 共 仪 征 市 委 组 织 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2015苏州事业单位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招聘15人简章

  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双拥工作精神,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业,经市人社局同意,现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招聘范围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三)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以市体检中心检查结果为准)(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1日至1997年3月12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职责: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配合开展信息收集、受理、派遣、汇总、统计、信息研判等数字城管工作;从事图像监控、档案整理和信息编报等工作;协助执法人员负责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招聘人数:15名。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至12日,每日9:30-15: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干将西路298号)现场报名。(二)报名程序

  报名者应当提前通过苏州人才网下载《2015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A4纸标准打印,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2.资格审核。报名者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三)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部队退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一)笔试

  1.招聘人数与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6的,开考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一张试卷),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面试

  1.招聘人数与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6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请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至19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考试准考证》。根据考试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2.考试总成绩计算。如开考笔试,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30%折算,面试成绩按70%折算。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不开考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分成绩。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一)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并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或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意见》执行,由政府财政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错时工作,需值夜班,被录用人员统一配发市容管理员工作服饰。

  八、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2015苏州事业单位招聘 1

  案审查或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

  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从2014年6月30日起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6:30。

  报名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14年7月9日至7月11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30)。

  确认网址:武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14日16:00之前,通过银联网银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统一于2014年7月14日9:00~

  16:00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地

  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19-)。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7月16日~7月17日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

  三、考试、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报考区人民法院执行书记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电脑打字操作(看打和听打,可以使用速录机)。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

  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当聘用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岗位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在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我区下一次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简章发布之日。

  七、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

  九、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常州市武进区2014年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

  位简介表(第二季度)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年苏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2012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定于2012年1月14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 768名,其中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招聘 103名,参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227名,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与作业分开、法人代表任期责任制改革的事业单位招聘399名,其它事业单位招聘3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4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月14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1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对通过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选拔程序到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1月14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1月14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8:30——15:30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2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并将《登记表》1份交登记处(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B类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8、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A类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2年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2月9日—2月10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大街288号)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试卷分A、B类,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张试卷)。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律、公文、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公民道德建设、时政市情、科学技术、国情国力、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A类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B类岗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2年2月17日09:00—2月20日17:00。

  笔试成绩查询网址:苏州市人事考试网( 欢迎各类诚实肯干﹑健康向上之优秀毕业生来厂工作。

  一、工作岗位:车间作业员

  二、福利待遇:

  1.实得收入=底薪+加班费+岗位津贴+夜班津贴-个人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签实习协议书上最低保证2100元/月)。

(1)、底薪:1190元/月(包含基本工资1140元/月和全勤奖50元/月)。

(2)、加 班 费: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日)以外的劳动时间均算加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按倍支付;周六、周日按2倍支付; 法定节日按3倍支付;

(3)、岗位津贴:0~300元/月。

(4)、夜班津贴:元/日。

(5)、月总收入2100-3000以上。

  2、免费两顿工作餐。

  3.公司免费提供住宿,宿舍内配有空调,衣柜、鞋柜、洗衣机、淋浴等。

  4.对于实习期学生,公司为其购买商业保险,以保障各类员工的安全。

  5.生活区设有员工餐厅、员工医疗保健服务、超市、网吧等。

  三、报名条件

  1、年龄:18-26周岁;

  2、性别:男女比例1:1,女生优先

  3、视力:视力E字表≥,无色弱/色盲;

  4、学历:中专以上(含)学历,电子、机械类专业均可,5、身体健康,服从意识强、纪律性强,积极上进,吃苦耐劳;

  6、无染发、无纹身,无不良嗜好,品行端正。

  7、要求工作日至少50天,低于15天者没有工资.8、最好是6月30号放假之前的,但不得晚于7月5号。

  需交报名费240元(包括车费、体检费)

  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两面)一寸免冠照片8张

  注:学生报名交费时,签订暑假工协议书或在校学生实习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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