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2篇)

时间:2023-07-14 10:59:14 合同

  【导语】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和经营管理责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本文是会员“hm48712”分享的土地承包合同(共12篇),以供借鉴。

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格式范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20年9月20日起到20年3月20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100元,共计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模板 篇2

  合同编号: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等地的 亩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转让土地的状况及用途: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为 年(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的剩余年限),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款

  转让土地的价款每亩每年 元,共 亩,每年共 元,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二)分期付款方式:(选择 1、2)

  1、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之后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转让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签订本合同时, 年 月 日前,以自有 (农产品) 公斤,折价人民币 元,大写 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转让款。

  五、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必须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7、乙方在受让期间有权享受各级政府扶持农业的优惠政策。 8、乙方在受让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取得补偿的权利。

  9、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10、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抛荒。

  11、其他: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日内提供证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解决争议途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镇调解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及上级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村X组X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X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X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X,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经营权承包协议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

  每项亩元,年共计: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用,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地的经济效益,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并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特订立如下土地承包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xx村x组xxxxxx荒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其土地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若该土地纳入退耕还林后,承包受益权x年内退耕还林政策由乙方享受粮款补助,甲方不得随意将本合同进行买卖或转包他人。

  二、承包时间:从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费交纳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xxx元承包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土地承包费xx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其它经营收入。

  四、承包土地xxxxxxxxx,经乙方开荒,乙方对该沟树木有权做出决定,甲方将免除一年承包费

  五、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作产业地经营,乙方不受外界干扰,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承包,甲方可将该沟树

  木按现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无故违约需向对方支付xxxx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解除,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并做出补充规定,合同到期若甲方再行发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将该地转包他人,乙方有权对该沟树木做出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单位: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村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

  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及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县简称]土让字第[年份]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住址:

  签约日期:

  发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土地包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位于永谷村3组(原明扬乡敬老院的土地),总面积亩左右,其中田4快面积亩,土6快(含敬老院自留地)面积大约7亩左右。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在承包期间,甲方的主要目的是要求乙方看管和保护土地原貌不受侵占和损失,其租金费:即为乙方以承包该土地应享受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金额(在现行政策不变时),乙方不再交其他费用。

  四、交款时间:租金实行一年一交,以甲方到镇财政领到国家粮食直补款为交款时间。如乙方到镇财政领到后,须在10日内交与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五、承包期内,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上缴。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承包耕地的稳定,便于乙方种植。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乙方负责解决争议。若乙方进行了结构调整,甲方要转包或期满另包给他人,则对乙方进行结构调整的投入进行补偿。

  六、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政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篇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 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在承包期内,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甲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协助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如合同期满时,承包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过本和约承包费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8.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及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如因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辽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 承包方(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2、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xx年一月起至二O六一年一月终止。

  3、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4、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5、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6、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7、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8、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9、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10、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1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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