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代理合同锦集8篇

时间:2023-08-04 09:19:14 合同

  【前言】下面是会员“pangcheliaozhi”整理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锦集8篇,以供借鉴。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市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市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出口代理协议书 甲方:市进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同意乙方以市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 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 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 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 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 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 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 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 千分之(RMB),但每票不低于(RMB) 佰元整 ,不高于(RMB) 仟元整 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 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 市进出口有限公司 (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生产商: (以下简称甲方)

  经销商: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为了更好的开发市场,本着互惠互利的思想,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兴源产品代理经销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

产品:指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第三条 代理销售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代理经销商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与乙方为省市/县乡镇的 (独家/非独家)代理经销商。

  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销售兴源系列产品。

在乙方销售区域内,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无权在该区发展其他经销商。

  为保护先入方利益,对于合同期满其它客户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的第三方,甲方将及时通知先入方,同等条件下,先入方有优先权。

  第五条 商品的结算方式与进货、换货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代理价或协商价结算(如原材料价格浮动,甲方有权对产品价格进行及时调整,调整后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提货前三天应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同时将货款汇入甲方银行帐户。甲方负责按时交货,运费由乙方承担.。边远地区无法汇款的,可电话通知甲方提货时间,提货时间最迟可延长两天,逾期甲方可自由支配货物。

甲方应按照经销商订货的先后顺序进行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如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正常时间提货的,甲方将按乙方所购数量的50%进行同等货物补偿。特殊原因除外,如天灾、停电及不可抗拒的外力等。

乙方凭发货单验货,如有差异或质量问题,应在收货时告知甲方。

自出货起一个月内,如属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运费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如果连续20天没有任何进货记录,又没向甲方进行任何的说明,甲方可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代理销售资格并有权在乙方所在的区域内另发展其他的销售商。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标准范围销售,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销售本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

乙方有权发展自己的直营店、经销店、代销网点。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合同期满时,本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有续约要求,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双方在正常覆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销售合同。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及扣除保证金:

(1)有损兴源公司形象的行为;乙方销售本地区生产的同类产品的;

(2)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区域保护协议,破坏营运体系的;

(3) 抄袭甲方的产品、设计、自行生产、销售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讼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其他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3

  协议编号:

  甲方:(供货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双方申X都已理解并确认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协议书所确定的内容:

  一、甲乙双方为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关系,合作方式为:

  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有权在等周边地区调整货物。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所生产产品(系列产品),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量及时付款。产品价格按照乙方完成销售额度情况浮动,具体方案协商确定。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客户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3、如果乙方连续个工作日没有向甲方采购产品,甲方视乙方销售情况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权。

  4、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代理价格,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遇涨则涨,遇降则降),甲方应在价格调整前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于双方共同协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销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促进销售。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故意造成的人为损坏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推荐,销售其他品牌气瓶。

  4、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5、在本协议期内或期满后,乙方不得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专业技术和商业机密。

  6、乙方在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其他类似产品生产厂家的市场价格和下个月销售计划,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售价和进行排产。

  7、乙方享受甲方的最低出厂价,乙方须配备业务人员开拓甲方产品的市场。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共同开发市场。

  8、乙方如单方解除产品代理商资格,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代理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四、销售量:

(一)乙方承诺:

  1、至年底在指定地区销售甲方支,确保每个月销售支。如年终完不成全年销售计划,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销售权。

  2、协议签定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首批货款,双方代理协议开始生效。

(二)甲方承诺: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量供应产品,如不能及时满足供应,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或应产品质量及安全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乙方损失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如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首批货款后,签订每批次发货合同。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现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有误,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如确属甲方原因,甲方应及时更换并负责运费。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下个月的发货计划。发货计划包括:产品规格、数量。

  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提出的销售计划发货,出首批次为款到发货,其余为货到付款。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七、换货:

  因市场原因,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个月内,可以向甲方申请对货物进行更换,更换货物所需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发出一个月后,不允许对货物进行更换。

  八、其它事项: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拒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拒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通报对方,并及时向对方提交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予以确认。

  2、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因不可抗拒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继续履行合约.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内有效,届时如需续约,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重新签定代理协议。对本协议所发生的所有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不得转让。

  九、代理价格见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保证“”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总代理,双方就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授权区域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全权代理经营“”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进行结算。

  2、乙方销售承诺

(1)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

(2)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对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整。

  二、代理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2、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一年保修。

  2、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广告宣传

  1、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2、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剩余%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

  2、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

  品种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第二条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九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旅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XX(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打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专利申请代理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就每一项甲方委托乙方申请的专利,乙方负责的代理工作包括: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及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如需);

  3、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负责修改、补正;

  4、代为及时、足额缴纳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需缴纳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等官方收取的费用;

  5、及时请求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负责请求实质审查的相关资料;

  6、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在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7、代为领取并向甲方转发专利行政部门的相关通知;

  8、及时通知并邮寄专利行政部门下发的缴费文件并在甲方缴费后领取专利证书;

  9、及时提醒已经委托乙方办理的甲方专利年费的缴付时间并应甲方要求代甲方向专利行政部门支付甲方名下专利的年费;

  10、甲方需撤回专利申请的,乙方应代理甲方撤回专利申请;

  11、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审直至授权各阶段中发生的、需处理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的委托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即形成一件专利案件的有效委托,为保证申请工作进展顺利,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指示乙方的申请项目须包括如下资料:

  1、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若为外国公司或个人还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

  2、需提交给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书(委托书由乙方提供),由甲方签字或盖章;

  3、技术交底资料。

  三、甲方应对委托乙方的专利申请事务指定联系人,联系人的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与甲方及时联系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承诺在专利代理服务中遵循以下准则:

  1、甲方应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目的背景和技术资料及有关数据,积极配合专利代理人办理专利事务;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信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后在案件委托邮件约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并交甲方审核,申请文件待甲方审核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对于有特殊递交期限要求的

  案件,流程人员必须及时监控案件进度,严格遵守对时间的约定;

  2、在专利申请递交后及时向甲方传递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中间文件并汇报相关进展;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各种审查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提交前需甲方认可;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甲方认同的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4.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往来文件,代理方流程人员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专利证书后五个工作日之内,须将相关官方文件扫描后送达甲方备案并邮寄原件。

  5、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同时指派甲方认同的代理人接替。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专利代理事务转委托;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7、根据专利法要求指导甲方有关发明人补充、修改相关资料。

  五、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披露与进行的专利申请必要的技术资料,为乙方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供技术资料方面的协助。

  六、甲方应认真审核专利申请文件,并核对有关信息,确认申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为之。

  七、乙方对于甲方的授权案件提供收费的年费提醒服务。具体为,甲方若委托乙方办理授权事宜或后续年费缴纳事宜,乙方提供次年的年费提醒服务,代理权限至该专利权终止;甲方自行办理授权事宜或缴纳年费的,视为终止委托,甲方自行监控后续年费,乙方不提供年费提醒服务;未获授权的专利案件的代理权限至收到驳回通知书时或

  因甲方原因撤回、视为撤回时终止。

  八、费用及支付

  1、官方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2、代理费用为:申请代理费20元,实审代理费20元;申请文件经甲方确认后的申请文件(仅包括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总页数超过50页,则每超过一页的官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另收代理费。

  3、未确定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4、获得申请号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帐单、发票等有关票据后日内按照帐单所列款项向乙方指定的帐户支付代理费和官方费用;

  5、乙方的指定帐户为: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的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指定区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的代理。

  第二条指定代理范围

  乙方的指定代理范围为以及。

  第三条代理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1、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2、可获得本协议规定的奖励和待遇。

  3、可获得甲方的销售支持和技术帮助。

  a、可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代理认定书;

  b、可获得甲方新产品样品,具体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c、乙方可获得甲方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派人员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乙方掌握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关的技术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员的工资和往返的交通费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后的天内向甲方订购产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并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货款结算的规定,按时支付货款,逾期将视为自动解除和约。

  2、完成甲乙双方达成的在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目标,而乙方未达到年度业绩,则总代理授权书无效。

  3、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及第十一条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第七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并可在甲方网站有代理详细联系地址。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b、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帐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八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遵守全国统一直指导零售价,禁止抵价销售。

  c、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a、奖励:

  (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b、处罚:

  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取消区域代理;

  (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九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协议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开拓中国国内市场,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法院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品种

  1、产品规格::

  2、产品型号::

  3、批准文号::

  3、零售价::

  4、批发价::

  二、合同价格

  1、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万元。

  2、乙方第一批批产品的量根据城市大小来确定,最低数量件以上,期限为个月,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产品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乙方第一次进货为(数量)。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批货款付给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款后日内保证及时发货。此后,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甲方指定账户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 、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的单据,如果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负担,保险费由负担。

  4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所示:

  2、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 、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 、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折给乙方退货。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

  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4、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5、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6、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7、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

  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八、免责条款

  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

  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 、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业务代表(签字):

  业务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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