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租赁合同【精彩8篇】

时间:2023-08-04 09:32:43 合同

  【导语】本文是网友“lqhwk83”整理的建筑租赁合同【精彩8篇】,供大家赏析。

建筑租赁合同

建筑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省市县镇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建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出具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具体业务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租赁物资的型号和数量乙方提前5~8天向甲方提供计划,以保证物资供应的及时性,乙方自行提取租赁物资,用完后送回甲方验收,装卸费用及运费均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需要委托甲方代办,运费55元/吨,装、卸费各20元/吨。

  四、租赁时间:从领取租赁物资日起至归还完毕止,所有物资最短租赁时间期限不能低于90天,如果租赁时间不足90天按90天计算。

  五、乙方委托提货人、收货人姓名如下:,对甲方提供的物资具体规格、型号、质量、数量验收无异议签字生效。即提货单及收货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可以拒绝签收,或当场更换。甲方不承担使用过程中的任何责任。

建筑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搞活市场经济,求得进一步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时提高建筑材料物质的利用率、完好率、加速周转次数、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租赁物资供货的名称、数量及单价、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和出租方当时的实有库存量选择出租房的租赁物资。具体租赁物资的发货和收货数量及日期,根据合同附表(代发货单)及验收单为准。租赁单价为:钢管每米元/天,扣件每套元/天,调节丝杆每套元/天(不含税务发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年2月28日起,至租赁物资归还完,租金全部付清为合同终止期,以实际使用的租赁物资计算租金。使用地点在新都华城工地。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承租方租赁物资必须持单位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承租方在租赁物资时,需预交押金200元(现金支付,一收条为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后,押金余额退还给承包方。在租赁期间,承包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数量质量及租赁物资的交付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房仓库提取或交还租赁物资,当面清点数量并双方签字认可。如不符合承租方或出租方的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可以拒绝收货。发货单由承租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生效。

  第六条:承租方不得将钢管截短,租赁期间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和及时维修确保安全正确使用。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丢失,由承租方付给赔偿金及维修费用。如钢管随意截短或丢失、断裂、计量标准:钢管按每吨300米(按每米15元赔偿),十字扣按每吨1000套,按每套元赔偿,直接和转口按每吨850套,按每套7元赔偿,调节丝杆按每套16元赔偿螺丝按每个个赔偿。

  第七条:租金结算方式:承租方自租赁之日起,每两个月付两个月的租赁费金的60%,楼房封顶付全部租金的90%,下一个月付清当月的全部租赁款和剩余的10%租金,以后每月付清当月的全部租金款,此后以此类推。如逾期不能付清全部租金,出租房有权向承租方收回所用全部物资,并收加所欠的款项20%的违约金。承租方如不主动归还租赁物资,出租房有权到承租方工地拆卸租赁物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负,承包方如不按时付清租金,出租房有权停止供应物资并有权阻止承包方施工。

  第八条:发、退货地点:出租房仓库。承包方所租赁物资的进场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出场运费由出租房承担。

  第九条:担保单位(人)应对承租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款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出、入库单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有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双方发生争执时,应通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解决、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三条:双方需约定事宜:

  1、出租方保证承租方所有材料:如钢管、扣件等供应、否则出租方原赔偿承租方每天元的经济损失、提前7天承租方给出租方下达用料计划单。

  2、春节、下雨、下雪等不能生产的特殊情况、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收租赁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 篇4

  租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和型号:

  第二条、租赁形式。

  乙方将该设备以月租的形式租用给甲方。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每月月租时间限时为280小时,若超出280小时,每小时按元/小时计算。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租用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续签定租赁合同。

(1)在租赁期间,甲方只有对该机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保证对机械享有权并有权出租。

(2)在租赁期间,机械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终止协议。

(3)工作期间,机械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应负责机械保养,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安全保障

(1)在施工现场,操作员应严格按操作规划办事,否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反,在管理员要求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2)该机械在施工现场,在甲方施工现场出现的天体掉物对该机械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相关手续

(1)甲方应用现金形式支付乙方租金,乙方需月日内到甲方办理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及挂帐事宜。办理完善后,甲方必须在七日之内支付结算的`实际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如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给乙方租金,每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当月实际租金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值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租金为止。

(2)剩余的%尾款于年月日全部付清。如超出该时间后,每天按总余款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乙方不向甲方提供任何税务发票。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清楚并一致同意上述条款,未有任何歧义。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身份证:身份证: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 篇5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的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现就脚手架搭设、拆除脚手架和租赁工程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履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材料搬运的运费和搭设、维护以及工程完工后的脚手架拆除。(脚手架一次搭设完成,如中途有拆搭现象另加人工费)

  开工时间:年月

  三、施工面积及金额:

  1、施工面积为1800立方米(长25米、宽12米、高6米)

  2、施工金额为每立方米(共计元整)

  3、租赁金额每套每天元共计套(租赁费用按开工日期计算)

  4、乙方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四、甲方责任: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

  2、组织安全教育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

建筑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济宁市吉安建筑设备租赁有*公司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

  物品名称

  规格

  单位

  价格

  备注

  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1日为结算日。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

  第三条:押金

  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

  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元,模板卡丢失每个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元,螺丝丢失每套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 篇7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个月以上,不足个月,按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型号及规格单位单价/元押金(元)

  损坏赔偿修理费用合计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建筑器材服务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顶托 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卸车费(包码堆) 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米、米、米、米、米、米、米、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 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 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 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 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 元/个,底板为 元/个,

  7、轮扣轮盘变形: 元/个,轮盘损坏: 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 元/个,套管损坏: 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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