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3篇 典型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时间:2022-12-21 21:14:35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3篇 典型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供大家品鉴。

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3篇 典型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

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1

  电子商务课程报告

  电子商务物流模式分析报告

  电子商务是20世纪信息化、网络化的产物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已广泛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人们对电子商务所涵盖的范围却没有统一。过去,人们对电子商务过程的认识往往只局限于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的电子化、网络化,而忽视了物流的电子化过程。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物流的重要性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影响日益明显。

  一、物流配送模式的种类

  在B2C电子商务中企业的物流配送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企业自营物流模式、第三方物流模式、物流一体化以及共同配送模式。

  企业自营物流是指企业自身经营物流业务,企业物流配送的每个环节都由企业自己来进行策划和管理,通过建立完备的配送系统来完成企业的配送任务。较典型的企业自营物流模式就是连锁企业的物流配送。大大小小的连锁公司或集团基本上都是通过组建自己的物流中心来完成对内部各场、店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和统一结算的。共同配送是为提高物流效率,对某一地区的用户进行配送时由许多个物流企业联合在一起进行的配送。它是在配送中心的统一计划、统一调度下展开的。

  二、京东商城的物流模式

  京东商城是中国B2C市场最大的3C网购专业平台,是中国电子商务领域最受消费者欢迎和最具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它为用户提供了灵活多样的商品展示空间,使得消费者在查询、购物都将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依托多年打造的庞大物流体系,消费者充分享受了“足不出户坐享其成”的便捷。目前,分布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的四大物流中心覆盖了全国各大城市。

  京东商城的物流模式主要有两种:自建物流体系、自建体系+第三方物流相结合。

  1、自建物流

  2009年,京东网上商城陆续在天津、苏州、杭州、南京、深圳、宁波、无锡、济南等23座重点城市建立了城市配送站,最终配送站将覆盖全国200座城市,均由自建快递公司提供物流配送、货到付款、移动POS刷卡、上门取换件等服务。此外,京、沪、粤三地仓储中心也已扩容至8万平方米,仓储吞吐量全面提升。

  目前,分布在华北、华东、华南的三大物流中心覆盖了全国各大城市。2009年3月,京东网上商城斥资2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了上海圆迈快递公司。上海及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物流配送速度、服务质量得以全面提升.2010年4月初,京东商城在北京等城市率先推出“211限时达”配送服务。2010年5月15日在上海嘉定占地200亩的京东商城“华东物流仓储中心”内投资上千万的自动传送带已投入使用。工人们手持PDA,开着小型叉车在数万平方米的仓库内调配商品。这是京东迄今为止最大的仓储中心,承担了一半销售额的物流配送,也是公司将融到的2100万美元的70%投放到物流建设的结果。在这里,京东每日能正常处理万个订单,日订单处理能力达到5万单。在此基础上,公司计划2011年在嘉定建成一座15万至18万平方米的超大型仓储中心,其规模将是鸟巢的8倍。

  经过几年的发展、升级、完善,京东商城无论是在仓储还是物流配送方面都远远领先于行业。物流也因此成为消费者选择在京东商城购物的重要因素之一。所具有的竞争优势也逐渐显现。

  优势:

  1.节省开支,公司内部人员做物流比较放心,可以给客户贴心的感觉。2.可以使企业掌握对物流的控制力。3.可以保持旺盛的竞争力。

  4、自营物流可以使物流、资金流、商品流、信息流结合的更加紧密 从而提高物流作业的效率,减少资金占用。

  虽说自建物流在为京东商城带来了巨大的收益,但是某种程度上,它还是存在一定的缺陷的。

  劣势:

  1.企业自营物流增加了企业的投资负担,削弱了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企业配送效率低下,管理难于控制。

  3.初期投入太高,在初期自建物流未完善之前,系统管理更不上,专业化程度不够高。4.存储货物过多,难于管理等等。

  根据CNNIC发布数据,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亿网上支付、网络购物和网上银行半年增长率均在30%左右,远超其他网络应用。而且,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亿人,使用率提升至%,半年用户增幅达到%。越来越完善的互联网覆盖和高速扩张的网购群体为B2C卖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高速发展的B2C网站获得了各方资本的关注,如京东商城在近4年获得了三笔超过千万美元的融资,2010年年初甚至获得了总额超过亿美元的投资。获得巨额的风险投资不仅可以帮助B2C网站更好的对物流、仓储等方面进行改善,并且可以在战略制定和运营方式等方面协助B2C网站。

  2、第三方物流 优势:

  1.归核优势。外包物流企业的专门化很高,物流作业高效,而且物流成本相对较低。

  2.业务优势。使得生产企业可以获得自身企业不能提供的物流服务,并且能够降低物流设施和信息网络滞后对企业的影响。3.服务优势,可以实现商品的快速交易,增加客户的满意度。劣势:

  1.生产企业对物流的控制降低,从而影响效率。

  2.客户关系管理的风险,企业与客户的关系会减弱,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3.连带经营风险。机遇:

  1.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壮大,物流技术现代化。

  2.仓储业飞速的发展,减少了流通环节,降低了物流费用 威胁:

  1.我国的现代物流发展还不够完善,与国外物流现代化程度相差较大。

  2.我国整个第三方物流市场比较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3.我国物流的仓储、运输现代化还不够高。

  三、B2C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的选择

  联营物流模式是B2C企业城市配送的主要趋势:目前,我国大多数B2C企业在进行城市物流配送时,如果已经建有自己的配送中心,面临巨大的外部机会,却受到内部劣势的限制没有明显的规模效益,应该走战略联盟之路,选择联营的物流模式。联营的物流模式可以削减企业间的竞争,从整体上提高从供方取得价格优惠的能力,降低采购成本。采用共同配送还可以优化物流资源,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模式的选择是体现电子商务优越性的重要环节,B2C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配送模式。

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2

  电商物流迎首个行业标准 快递费将统一计费规

  则

  2015/11/16 23:23:12来源:互联网作者:

  11月16日,商务部在官网发布我国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首个行业标准《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以下称《规范》),并于2016年9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让标准相对缺失的电商快递从此有法可依。

“血雨腥风”的“双11”购物狂欢节虽已落下帷幕,采购的商品很多还没有到达消费者手中,这也使得电商物流业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在电子商务物流行业标准还相对缺失的背景下,《规范》将先进的电商物流配送服务管理经验形成标准,不仅可以规范企业配送服务及运作规范,对提升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质量、降低物流费用、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保障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标准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

《规范》第5部分对“服务费用”规定,“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其中,提供的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规范》第6部分对“费用收取”部分规定,“除代收货款外,消费者(代收人)支付费用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根据事先约定,提供收费凭证。“

《规范》第7部分对“赔偿处理时限”的规定是,“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约定理赔规则,如未进行规定或规定未能覆盖,则应在24小时内答复索赔人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处理消费者理赔。且要求理赔事件结束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做好理赔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记者了解到,《规范》是由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牵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组织承接,顺丰速运集团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笔起草。同时参与起草的单位还包括: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乾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利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网仓科技有限公司、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圣特尔?E店宝、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记者从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标准处获悉,该标准深入到电子商务物流系统、仓储、运输、配送、退换货等各个环节,规定了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服务能力、服务要求和作业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不适用于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和医药物流服务。

  以下是《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全文: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

  2015-11-09发布201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乾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利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网仓科技有限公司、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圣特尔?E店宝、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为、曾毅、曾治平、陈德军、李琳、徐佳梅、徐燕、李治银、陈涛、陈丽园。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服务能力、服务要求和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组织以及相关主体,提供大宗商品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组织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也可作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商户对第三方物流服务进行选择、规范和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标准不适用于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和医药物流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

  GB/T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指南

  GB/T运输与仓储业务数据交换应用规范

  GB/T快递服务

  SB/T-2013网络零售仓储作业规范

  JT/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交换第1部分:数据元

  JT/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交换第2部分:道路运输电子单证

  YZ/T0131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

  YZ/T0130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

  YZ/T0064快递运单

  3术语和定义

  电子商务物流electroniccommercelogistics为电子商务提供运输、存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代收货款、信息处理、退换货等服务的活动。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electroniccommercelogisticsorganization提供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组织。

  注:电子商务物流组织既可以提供物流一体化服务,也可以仅提供其中部分环节的服务。

  4总则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遵循安全、准确、按时、方便的原则,为电子商务平台、商家、消费者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在执行本标准时,如服务合同约定的条款高于本标准,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树立高效、环保理念,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环保要求。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遵循信息安全原则,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

  鼓励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进行模式、业务和技术创新,申报知识产权和专利,并享受相关法律保护。

  5服务能力

  经营场所

  仓储场所

  应选择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场所作为仓储场所。所设置的仓储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场所封闭,符合商品存储需求,并且有应急通道;

——配备全面覆盖、高清晰度的监控设备;

——对库区进行合理分区,规划合理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道;

——宜有标准装卸货平台和车辆中转场地;

——应参考GB/T配备信息化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分拣处理场所

  应根据业务量、业务开通区域等因素合理设置分拣处理场所。所设置的分拣处理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封闭,且面积适宜;

——配备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备、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

——对分拣处理场所进行合理分区,并设置异常货物处理区;

——保持整洁,并悬挂组织标识。

  配送场所

  配送场所应满足以下要求:

——按照所在区域的企业及商业设施分布情况,以及人口结构、收入水平、消费习惯和用户需求等因素设置场所,应确保不扰民;

——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具备辐射周边区域的配送能力;

——具备独立的货物存储区、异常货物保存区,可设置独立的充电区域、车辆停靠区域;

——配备全面覆盖的监控设备;

——有开放的窗口供消费者自提;

——悬挂经营许可资质和明显的组织标识。

  设施设备配置

  应配备与开办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并应定期维护更新。宜配备以下标准化的设施设备:

——运输设备:包括干线运输车辆、配送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属于特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有上岗证;

——计量设备:包括计量计抛器具等;

——存储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信息采集:包括无线扫描枪、智能终端等信息采集与操作辅助设备;

——安检设备:包括金属探测仪、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等;

——监控设备:包括摄像头、录像机、监控主机等;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等;

——配送设备:包括手持终端、POS终端等;

——分拣设备:包括传送带、自动分拣设备等;

——其他设备。

  信息系统

  功能与基本要求

  信息管理系统

  应建立用于内部业务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业务需求,包括订单管理、状态与路由查询、财务系统、逆向物流、仓储管理、运输管理、消费者投诉管理等系统功能;

——具备系统推送或以其它线上方式提供基本信息以及接收信息的能力。

  应按照YZ/T0131的要求,对服务流程重点环节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有效地记录、处理、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安全,便于在组织经营管理、对外服务过程中,对信息进行查询、分析和追溯。

  信息服务平台

  应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源,建立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开放服务平台,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应具有为企业客户、消费者及有关人员提供包括账户管理、订单查询、物流追踪、投诉等基础服务的能力;

——服务平台的建设应遵循GB/T等相关平台建设标准与协议。

  数据交换

  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上下游宜进行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应符合JT/、JT/、YZ/T0130和GB/T等标准的要求。

  信息系统安全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包括但不限于:

——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确保消费者信息数据的安全;

——应配备保护网络安全和预防网络风险的设备;

——涉及消费者的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行业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按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

——除依法配合司法机关外,不能将涉及消费者的数据泄露给第三方,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处理并通知消费者;

——宜明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GB/T的相关要求。

  合同与单据

  基本要求

  应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物流服务全过程中产生的合同与单据进行存储。涉及消费者的合同和单据保存期限不低于3个月;有保质保换保修等约定的,保存期限不低于约定期;行业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的,按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

  合同和单据不应丢失或信息外泄,应有统一销毁的管理制度和周期。

  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应符合以下要求:

——应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文字表述应真实、完整、易懂;

——可采取书面形式或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的电子合同形式签订;

——电商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的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服务内容与范围;

  b)服务要求,例如服务时限、仓储验收标准等;

  c)服务费用计算规则;

  d)结算周期、方式与例外说明,涉及代收货款服务的应明确返款的周期与要求;

  e)理赔规则;

  f)适用期限;

  G)违约责任。

  面向普通消费者的服务合同,如采用格式合同的,应按照YZ/T0064的相关要求执行。

  服务费用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

  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服务费用的制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6作业要求

  仓储作业

  入库

  入库准备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根据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入库通知进行入库前准备,准备的内容包括库位、人员、设备及作业凭证等。

  货物接收

  货物到达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进行单据核对。核对无误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进行验货,货物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验收范围为货物品名、数量和外观,验收标准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协商并通过合同确定;

——发现差异的应在48h内反馈。

  货物加工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可提供货物组配、塑封、包装、贴码等预处理的增值服务。其中,贴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对于双方约定提供加工服务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按约定对货物进行加工。

  货物入库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根据实物信息和货位分配信息进行入库作业,以保证货物和系统信息一致。

  库存管理

  库存管理及储存要求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对其库存及存储场地进行有效合理的管理:

——库存与仓储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应遵守仓储的相关要求;

——货物的存放应考虑出库的方便与高效、查询方便、货物的安全等,应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进行管理,对于批次多、批量大的商品优先配置;

——对存储的货物,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实施持续管理。

  货物的堆码与存放

  货物的堆码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合理、安全、整齐、低耗,不阻挡标签,便于检查和盘点,并可有效利用仓库容量;

——应遵循适合货物的堆存方式、堆存限制,便于货物搬运和养护;

——应符合货物理化性质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应按货物性质分类别存放,对货位编号,将编号置于明显位置,或采取信息化手段,以便货物进出。

  货物的盘点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该建立定期盘点的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可实施实时盘点。

  出库

  拣货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在接收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订单信息后,应及时进行拣货。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采用适合业务需求的自动分拣系统、智能终端等辅助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在拣货同时或完成拣货后,应将采集拣货操作信息并反馈至信息系统。

  验货

  对完成拣货后的货物,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进行验货:

——扫描验货:即利用信息系统,通过扫描的条码信息,判定其与电商订单信息、装箱信息等是否相符;

——人工验货:即由工作人员核对货物信息与出库凭证及相关单证的内容,记录相关信息与责任人。

  封装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对货物进行封装,并张贴编码,鼓励采用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衔接一致,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编码。

  鼓励在封装时采用环保、可循环使用的材料,采用与标准托盘等设备匹配的包装尺寸模数。

  封装时应防止:

——变形、破裂;

——伤害顾客、配送服务人员或其他人;

——污染或损毁其它货物。

  封装完成后,应在外包装粘贴货物的配送单或运单,并根据商品特性应粘贴明显的识别标识。易损货物、危化品等特殊商品的封装,应按相关要求在外包装上粘贴标识。

  发运

  货物交接给下一环节或第三方物流时,应采集订单信息并反馈至信息系统,同时宜形成纸质的交接单据存档;货物交接应在有监控设备的区域中进行。

  发运的货物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和禁限寄物品的相关规定。

  风险控制

  在整个仓储服务过程中,应始终关注物品的安全,如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虫害、防损坏、防腐蚀、防污染等。

  应对自然灾害、环境因素、人为因素等可能造成货物损坏的其它潜在风险进行分析、识别,并依据潜在风险的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风险发生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中转作业

  分拣处理场所内应有场地规划标识,包含场地灯光、预估温度、场地路面、现场路线、通道等,应保障车辆及其他运行工具畅通。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充分考虑业务需求、时效、场地利用率合理规划中转批次,应确保准确中转。

  转运时3kg以内货物(含)宜做装笼、包等集装容器以提高安全性和操作效率,不规则或超过60cm货物可单独装车。货物码放应遵循“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分类码放”原则。

  运输作业

  装卸

  装卸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根据运输工具限制要求进行装载,不应超出运输工具限制对货物进行配载;

——货物进行装卸时,应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分类码放,保证货物安全;鼓励对货物进行单元化装卸;

——应按货物包装上的标志要求进行作业,无标志要求的以不损坏货物外包装和使用价值为基础进行装卸;

——大件货物的装卸,应使用装卸工具,避免野蛮装卸。

  运输到达

  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地点准确将货物送达,货损、货差应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允许范围值内。

  应对货物装、卸车环节进行品类、数量核对,并做好交接手续,及时、准确填制运输与配送凭证,相关交接单据、凭证需保存备查。

  收货时,承运人应核对收货方身份,若非本人收货,代收人应持原收货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函进行代收,同时承运人应在签收回执上记录代收人的有效证件号。

  异常处理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盗抢,应在事件发生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保险机构报案并做好备案登记。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遇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备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货物及时抵达。

  在运输配送过程中出现收货方拒收或配送失败时,配送人员应在配送单或运单上注明原因,并由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联系发货人确认货物配送信息。

  全程监控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通过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或者监控终端,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3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末端配送作业

  形式

  末端配送形式主要包括自取、按名址面交、共同配送等形式。

  自取

  对于合同约定自取的货物,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

——及时通知收货人自取时间;

——按合同约定或运单规定提供自取验货服务;

——验货无异议后,由收货人签字确认。

  按名址面交

  投递时间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投递应不超出向消费者承诺的服务时限。

  投递次数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对货物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货物,消费者仍需要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投递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

  签收

  验收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签订合同,明确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配送验收环节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验收服务;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将验收的具体程序等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消费者,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在配送时也可予以提示;验收无异议后,由消费者签字确认。国家相关部门对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代收

  若消费者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消费者允许,可由其他人代为签收。代收时,配送人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

  例外情况

  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异常情况,配送人员应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情况,并由消费者和配送人员共同签字。

  费用收取

  除代收货款外,消费者(代收人)支付费用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根据事先约定,提供收费凭证。

  共同配送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共同配送中心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投递时效、快件保管、验收、费用支付、快件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共同配送中心信息系统联网,及时获取服务信息。

  退换货作业

  基本要求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前约定服务时效、退换货增值服务费用标准等合同条款。

  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选择退货、换货配送服务时应该表明货物回收的要求与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回收货品的名称、型号、颜色、数量或其它具有唯一性的识别码。物流信息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订单信息进行匹配。

  收取退货

  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通知消费者具体上门收取退货的服务信息。

  配送人员及时联系消费者,核对拟回收货品的名称、型号、颜色、数量等相关信息,预约上门回收货物时间,提醒消费者提前准备好货物。

  配送人员按照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要求验收货物,确认无误后方可收货。收货后,消费者应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返仓入库

  配送网点整理退回的货物后,应将信息发送给仓库,预约时间入库。仓库应与配送网点进行核对,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异常处理

  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告知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由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消费者沟通确认后再上门收取退货货物:

——消费者拒绝返回货物;

——退货货物不符合验收要求时;

——当无法联系换货消费者,换货消费者不提供原始货物,原始货物不符合验收要求等异常情况时;

——其他情况。

  7服务要求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在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中,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

——建立评价和管理体系,遴选合格的物流服务组织作为平台服务提供商;

——要求并监督商户公示物流服务承诺;

——针对商户、物流服务组织、消费者存在分歧的投诉,统一进行调解和处理。

  商户

  在电子商务物流活动中,商户应:

——按照的要求,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签订合同,并将合同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内容,以适当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接受消费者订单后,按订单信息及时精准发货;所发运的货物应与订单信息一致,应符合国家关于安全和禁限寄物品的相关规定;发运时间以实物交接到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为依据;

——负责处理货物真伪、产品质量等非物流原因导致的投诉。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

  服务时限

  如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约定服务时限,应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以下要求执行:

——商户下单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于30min内约定响应时间;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中的快递企业应该按照GB/T快递服务标准的时效提供服务。

  服务安全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服务安全:

——对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付的货物进行验货,不应接收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货物;

——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对货物进行包装,防止货物变形、破裂;

——对重点作业场所的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针对所有交接环节,建立交接核查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在服务全过程,不准许无关人员接触货物;对于异常货物,需要进行开拆、重新包装等处理的,应由2人以上共同处理;

——在整个物流服务过程中,始终关注物品的安全,如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防鼠虫害、防损坏、防腐蚀、防污染等。

  服务人员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服务人员:

——宜统一穿着具有组织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胸卡,衣着整洁;

——应友善对待客户,行为文明、举止大方,与消费者的沟通亲切友好;

——应了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及时热情耐心地为顾客答疑解惑,做到有问必答;

——应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按制度规定进行操作,在作业全过程杜绝野蛮操作。

  服务质量

  仓储

  仓储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收货及时率:(约定时间内实际收货的商品数量/实际到货的商品数量)*100%≥95%;

——发货及时率:(约定时间内及时发货订单量/总订单数量)*100%≥98%;

——库存准确率:(1-帐实不符的商品量/库存总商品量)*100%≥%;

——库存损耗率:(商品损耗量/库存总商品量)*100%≤%。

  配送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配送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妥投率:(成功配送订单量/配送总订单量)*100%≥95%;

——配送及时率:(约定时间内成功配送订单量/配送总订单量)*100%≥90%;

——遗失率:(遗失订单量/配送总订单量)*100%≤%;

——破损率:(破损订单量/配送总订单量)*100%≤%;

——消费者投诉率:(有效投诉订单量/配送总订单量)*100%≤%。

  投诉

  投诉受理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提供消费者投诉的渠道,主要包括互联网、电话、信函等形式。投诉有效期为1年。

  投诉处理时限

  投诉处理时限应不超过30个日历天,与投诉人有特殊约定除外。

  投诉处理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对投诉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制定补救措施,按服务承诺及时处理。

  投诉处理完毕,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在处理时限内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若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应告知其他可用的处理方式。

  赔偿

  基本要求

  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约定理赔规则,包括赔偿范围、免责条件、赔偿标准、保险或保价等事项,并按约定进行赔偿。

  如未进行规定或规定未能覆盖,按以下要求执行:

——赔偿对象:发货人或发货人指定受益人;

——赔偿范围:由于电子商务物流组织原因造成货物毁损、丢失的,其中免责条件见;

——赔偿处理时限:24h内答复索赔人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处理消费者理赔;

——赔偿标准:保价货物发生丢失或全部损毁,原则上按保价金额赔偿。

  理赔事件结束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做好理赔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免赔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可不予赔付: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a)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暴风雪、地震等;

  b)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由于消费者的责任(发货人、消费者的过错)或者所寄货物本身的原因(如:货物自然性质、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造成货物损失的;

——货物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经国家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发货时已与消费者达成相关特殊约定,并有书面凭证不予赔偿的。

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3

  物流服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XXXXX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中心 乙方(受托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 2012 年12 月31 日止。

  2、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1、合作方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经营的货品提供仓储、分拣加工、物流配送服务。主要包括:(1)货品仓储服务(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2)货品分拣(订单管理、货品盘点、二次包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3)货品配送(全国所有客户物流配送);(4)上门取货(深圳区域上门取货);(5)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服务。

  2、委托货品

  甲方经营的所有品种的货品。

  3、配送中心地址:XXXXXXXXX。

  二、1、仓储设施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仓库、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2、货品出、入库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及时限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货品资料在货品进行验收入库。

(2)乙方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与甲方提供的货物资料不符、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外包装破损、包装标识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得到甲方确认和处理意见后,方可入库。

(3)乙方须在甲方货品到达乙方仓库当日验收入库完毕。

  仓储管理、货品分拣、物流配送

  合作内容

(4)乙方按照“先入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按批号出库。

(5)仓储管理的具体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

  3、库存货品管理

(1)货品养护:乙方按照甲方认可的标准对甲方库存货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货品盘点:乙方对甲方委托存储的货品每月盘点一次,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库存货品的检查和盘点(每月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个SKU的抽盘)。甲方每半年对库存货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

  4、货品分拣办法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销售订单打印货品出库单据,按货品批号进行货品分拣,做到当日销售订单(周一至周五需在15:30前交至乙方,周六、周日需在15:00---15:30之间交至乙方,延迟视为次日订单)当日处理完毕,并于甲方核对确认。如出现特殊情况(因调货无法及时打包发货等)应当日通知甲方,并次日及时处理。

  5、货品耗损标准

(1)甲方给予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的合理货品损耗标准额度为:库存额的千分之分之三。

(2)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损耗超过甲方规定的损耗标准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6、货品破损额度

(1)甲方允许乙方申报货品破损的额度:入库额的万分之零点七。

(2)如乙方在货品仓储过程中货品破损超过甲方规定的破损额度,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承担赔偿。

  7、运输配送

  承运商的选择:

  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物流承运合作伙伴,若乙方不能独立完成物流配送,乙方可以和其他相应承运商合作完成,甲方不得再寻求其它物流运输商进行合作;如乙方需要更换承运商,甲方享有对承运商的选择权。

  配送时效性:

(1)乙方需在周六、周日正常发货。

(2)大型节假日乙方按照合作物流承运商发货日期进行发货(截至发货,乙方需提

  前5日通知到甲方)。

(3)货品在途时间见《附件》。

  运输坏损:

  若为乙方指定承运商,由乙方负责向承运商索赔(需购买保险);若为乙方独立运输,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没按甲方下单的明细发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单据交接

(1)发货要求表:甲方每日15:3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发货要求表》传至乙方,并通知到乙方发货,乙方当日19:00前将当日发货明细、单号等回传至甲方。

(2)每个快件包裹内放一份发货单,区分各个商场购买的。发货清单内容有客户收货信息,购买商品名称,国际条码,数量,金额,代收快递费金额。并注明制单员,装箱打包员。

(3)快递单上面注明“请客户开箱验货”的字眼,支持客户先验货,再签收。避免事后发生破损,少件等问题。若开箱时,客户发现破损或者少件的情况,请快递员开具证明。

(4)本商城合作的快递公司若送不到客户指定地址,需要转单的,务必转交给能够送达的快递公司配送,转单后,将转单的快递单号发送给客服人员。

(5)关于官网货到付款的客户,明确告知业务员需代收的货款以及邮费总额。由第三方物流代收。

(6)异常件(退货,换货)处理,双方必须以邮件沟通。

(7)物流单及费用:乙方按照甲方不同系统分开整理,每月于3号前汇总一次,交至甲方。

  三、1、服务价格标准:

  乙方按照固定标准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包括:

(1)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料、人工费用(包括打印纸、胶带、纸箱、防震材料、其它消耗材料等),按出货纸箱规格收费:17CM*12CM*15CM/元/票,*16CM*18CM/2元/票,*23CM*18CM/元/票。

  费用及结算

  如需更换纸箱,纸箱设计全权由甲方负责。

(2)甲方向乙方支付货品仓储费:按货品占地面积(30元/平方米/月)。

(3)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配送费:按照乙方《物流配送价格表》(见《附件》)以实际发生额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上门取货费:车费以实际发生额支付,人工费500元/月。

  2、费用结算方式:

  上述各项费用,甲方于每季度按照乙方预算,于每季度五日前(1月5日,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向乙方预付下季度物流服务费,每月十日前,乙方将上月发生实际费用结算清单以邮件形式发给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双方完成上月结算确认,临时发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及时办理。

  四、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商品存储标准的仓储库房。○2有权根据需要对委托乙方保管的货品进行抽查盘点(至少一年四次)。○3甲方有权根据各项费用报表对乙方发生的费用进行检查。○甲方的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戓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委托乙方储存的货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包装标准。○3甲方保证乙方物流服务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和客户或供应商的交易纠纷而影响乙○方及时得到该得的利益。

  4甲方对交易的合法性和产品的合法性负责。○5按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及支付各种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

  1有权向甲方收取货品仓储、分拣、配送费等其它费用。○

  权利和义务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仓储服务所需的相关明细资料和单据、文件等证明。○3有权对乙方执行先入先出、近期先出原则进行监督反馈。○4乙方有权要求在甲方将进行交易的货物免费送到乙方仓库。如果需要乙方提供取货○服务,其价格按照乙方规定价格收取。

  5乙方只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发货。而不对甲方要求的发货地点的对错负责。○⑥乙方对货物送达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和送错货、灭失负责,而不对产品质量和型号的对错负责。

⑦客户的退货由甲方负责。需要乙方暂时保管和提供反向物流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以实际发生额承担。甲方要保证将费用及时划入乙方的帐户。

⑧乙方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2)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仓储库房,妥善保管货品。○2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进行货品盘点。○3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接收返回及不合格货品。○4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执行按批号付货。○5有义务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货品分拣并做好服务。○⑥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⑦乙方必须按照公布的价格和服务标准提供物流服务。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要严格执行,如其中一方不能按约执行,要依法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甲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支付乙方物流服务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纳物流服务费%的滞纳金。

(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货物有异状,在存货期甲方未及时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承

  担乙方支出的所有处理费用。

(3)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出现货物与包装不符、易渗漏、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未在合同中注明,而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及其他重大事故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仓储库房及分拣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2)货物在存储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按甲方成本予以赔偿。

(3)未在规定时间内货物送达甲方客户手中,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

  六、1、合同的续签、终止或解除

(1)甲乙双方中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协议方式通知对方。(2)受托方在业务要求(指时效、货损率、操作规范、用户满意度等方面)离委托方要求相差较大,并给委托方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况。

(4)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发生在合同解除之前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被彻底执行。

(5)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

  2、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争议的解决过程中,对于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甲乙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

  3、其他条款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合同签订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才能执行。

(2)甲乙双方要保守与对方合作业务信息的商业秘密,否则泄密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附则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日期:

  类别 货品仓储 进货摆设 分拣打包 打包物料 发货跟单 调货 总资

  价格 1000元 500元 5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4000元

  代表人(签名):

  日期:

  物流服务明细

  范围

  存储货架、装卸工具等相关设施 货品入库、出库、整理、盘点等

  订单管理,二次打包,在库货品信息反馈等打印纸,胶带,纸箱,防震材料

电子商务及其物流服务模式探析3篇 典型的电子商务物流模式相关文章:

电子商务与物流论文10篇(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论文)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3篇(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

国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系统解决方案3篇(美国电子商务物流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模式创新3篇 谈谈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

创新农机化服务模式提高农机组织化水平-来宾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整理5篇

物流配送与电子商务论文共13篇 电子商务下的物流配送论文

电子商务物流论文T3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与企业物流3篇 物流对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鲜花物流3篇

物流服务方案3篇(物流服务方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