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课插入文本框、改变文本框颜色》教学设计推荐阅读3篇

时间:2022-10-10 14:43:21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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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课插入文本框、改变文本框颜色》教学设计推荐阅读3篇

第十四课插入文本框、改变文本框颜色》教学设计推荐阅读1

  第十一课

  第一框教案

  一;教育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1)识记

①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

②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上在任何社会中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 ③社会发展的总趋势。(2)理解

①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社会历史理论的局限性; ②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③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④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3)运用

①运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辨证关系的原理,分析说明虚幻、歪曲的社会意识也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

②运用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原理,分析说明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

③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辨证关系的原理,分析说明我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

④运用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分析说明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2.能力目标

(1)通过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辨证关系的学习,初步形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看待社会现象、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2)通过对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学习,初步形成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能力,对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有正确的认识。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从社会存在出发理解社会意识,坚持思想领域的问题要到物质领域中去寻找根源,坚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

(2)尊重社会发展规律,走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为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教学重点: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辨证关系 三;教学难点: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四;教学方法; 五环教学法 五;教学过程; 导入;

  讲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大部分,引入历史唯物主义话题。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第十一课就是学习历史观。授新;

㈠出示自学提纲;

  1、看教材P86页小虚框的内容,回答小虚框内的两个问题

  2、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根本标准是什么

  3、什么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二者的辩证关系如何?

  4、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是什么?贯彻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什么?

  5、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如何?

  6、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什么?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如何实现的?

  7、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如何解决的?

  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能不能采用这种方式? ㈡、自学探究;

  让学生预习教材,并分成学习小组分组讨论上述问题 ㈢展示点评;

  让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回答一个问题,然后由其他小组作出评价并打分,学生回答不完整的由教师补充完整。

㈣、带领学生回顾教材,作出总结,构建知识框架

  六、当堂训练;

  1.(2010年高考政治江苏卷第32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我国之所以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因为

  A.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B.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C.社会历史是由人们的思想意识决定的 D.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2.(2008年高考政治广东卷第34题,多选)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2008年3月国务院进行“大部制”机构改革,形成“宽职能、大部门”的政府组织机构和体制机制。这表明

  A.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B.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状况

  C.机构臃肿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和改革D.机构精简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 3.(2010年高考政治全国卷Ⅱ第38题第3问)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2008年宝钢遇到授产30年来最大的困难,宝钢人士到,必须依靠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战胜困难。为此,宝钢组织了全员参与的“最佳实践者”活动。这一活动激发了员工的智慧与活力。他们巍然节能降耗、优化生产工艺和设程等主题,自主确定技术创新课题5576个,提出合理化建议条。其中条被采纳,实现经济效益亿元。2009年1至5月,宝钢销售收入715亿元,利润亿元,在国内钢铁业中收入和利润排名第一,实现了逆势而上。宝钢总结这一活动的经验,认为最有力量的是四个字:“尊重劳动”。“最佳实践者”活动凸显了“尊重劳动”的理念。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原理。说明为什么药“尊重劳动”。(1 0分)

  参考答案:①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尊重劳动是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3分)③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劳动是尊重人民群众社会实践主体地位的要求;(2分)④ 尊重劳动是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价值标准的必然要求;(2分)⑤ 劳动者的价值通过劳动实现,尊重劳动是尊重实践、提高劳动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必然要求。(3分)

第十四课插入文本框、改变文本框颜色》教学设计推荐阅读2

  第一框教学设计

  教学内容:

  本课包括两框内容:第一框—行为不同 结果不同:第二框—如何做到对自己行为负责。

  教学重点:

?如何做到对自己行为负责?是本课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

?行为不同结果不同?是本课的教学难点 课时安排:

  计划用四课时授完,其中辅导练习一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环节设计:

  教学内容:讲授第一框——行为不同结果不同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见教材引言)

  2、板书课题:

  第18课 做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二、讲授新课

  板书: 第一框 行为不同 结果不同

  1、每一种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

  情境活动一:讨论下列行为分别会产生的结果(见教材P89页)活动设臵目的:主要是让学生明白,每一种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

  议一议:(引导学生从对他人、对社会、对自己的不同角度去讨论)①七年级学生小明经常和同学一起到社会福利院去帮助孤寡老人。②刘刚对老师的批评采取无所谓的态度,依旧经常迟到。

③赵新和父母商量,决定从自己的零花钱中节省出一部分,帮助经济上有困难得同学。

  教师赠言:

  人在社会中,要工作,要学习,要生活,总会有各种各样的行为;每一种行为或直接、或间接的都会对自己及周围的人或事造成一定的影响,产生一定的结果!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90页)

  生活中偶尔发生的一个细节、一个举动,都会给周围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请同学们看下面的事例。(见教材P90页)

  活动设臵目的:一是印证以上观点,二是教育学生要注意生活中的小节,不要因为细小举动给自己造成不利的影响。

  想一想:

①自己是否遇有过类似的举动? ②这一举动对他人和自己有什么影响? 实践探究:(相关链接—见教材P90页)想一想:

  链接材料分别说明了行为的影响。

  你能说说这两种行为分别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吗? 教师讲述:

  前者偏重于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后者偏重于行为对个人的影响。所以说不同行为有不同的结果。(板书)

  2、不同行为有着不同结果 情境活动三:(见教材P91页)

  讨论:(教师引导学生讨论后小结)

  人的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关系。(学生可以先阅读P91页教材,再阅读材料进行讨论)

  教师讲述:(对材料中?方斌拨打‘110’ 报警电话的事例的分析。)方斌拨打‘110’,就其动机是为了满足对‘110’报警电话的好奇心,其目的是为了验证警察接警后到现场的速度,其采取的手段是谎报险情,其行为的程度上未使用更为恶劣的手段,未造成十分严重的损失,故而其行为的结果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了违法,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刘浩同学面对歹徒毫不退缩,机智勇敢的行为,保护了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犯罪分子受到了惩罚,得到了老师、同学的称赞。而方斌谎报险情的错误行为,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不同行为有不同结果。实践锻炼:(详见教材P91页材料)请你为这个材料续写可能的结尾——

(学生阅读材料后,相互交流,然后在课堂上交流续写内容)

  三、课堂小结(按板书小结)

  四、作业

(详见《资源与学案》)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复习课

  第十五课实践训练

  一、例题1:(辨析题)

  中学生小黄做作业遇到了一道难题,不想多费脑筋,就找要好的同学抄一遍县

  城的答案,说是?小意思,不要紧?;由几个同学常常在一起偷偷抽烟,还说这是?小意思,好玩?;另有一位同学跟邻居玩扑克赌钱,竟然说:?钱不多,小意思,何必大惊小怪?。

  你认为这类?小意思?是小意思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答:我认为这类?小意思?不是小意思。这类?小意思?,多数属于学习和生活中的缺点,玩扑克赌钱已经是一种赌博行为。这些同学之所以认为是?小意思?,就是认为其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不严重。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被?笑一死?之类的?蚁穴?开启绿灯,就会逐渐发展到恶习上瘾而不能自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中学生因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知道区别对与错父母,是与非,好与坏;要严于自律,做事多考虑后果,明白积小成大的道理,坚决抵制不良行为。

  例题2:(材料分析题)

  刘某在学校读书时常偷同学和学校的东西,学校老师对他进行多次批评教育,但他不思悔改。初中毕业后,他又在社会上行窃,曾被公安机关拘留多次。但就在那一次拘留期满回家的第三天,他又抢劫银行,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请回答:

(1)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刘某的哪些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检查学生对一般违法行为的理解)

  答:一般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法律法规的行为。案例中刘某的偷窃行为就是一般违法行为。

(2)什么是犯罪?刘某的什么行为是犯罪?(检查学生对犯罪行为的理解)

  答:犯罪是指对社会危害性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李忠刘某抢劫银行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3)刘某从小偷小摸到成为抢劫犯的过程说明了什么道理?

(检查学生对知识点:?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理解)答:说明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有了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注意改正,就越有可能发展成为犯罪。

(4)我们应该从这个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

(考察学生对知识点?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理解运用能力。)

  答:提示:1要认识到?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没关系?的观点是错误。2要防微杜渐,自觉守法。既要树立守法观念,有的养成自觉守法习惯。

  例题3:

  2005年九月,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刑事案件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名,其中刑事拘留123人,取保候审21人,逮捕了25人,治安处理了35人,现在已经移送起诉的17人;关闭清除了一批淫秽色情网站,净化了网络环境,促进我国互联网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1)因为色情活动对未成年人有何危害性?

  答:未成年人在涉?黄?后,轻者会想入非非,精神萎靡,无心学习;重则极易诱发违法犯罪,造成更大的危害。

(2)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自觉抵制淫秽色情活动的诱惑?

  答:①我们一定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修养和科学素养,慎交朋友,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正确识别真假美丑。②要克服猎奇和盲目从众心理,提高自己的控制力。③要运用法律手段同各种不良诱惑作斗争。

(3)因从事淫秽色情活动被治安处理的35人和被逮捕的25人,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这两种行为有何区别和联系?

  答:前者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后者属于犯罪行为。区别: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

  治安管理处罚,尚未触犯刑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对社会危害性大,受到的是刑罚处罚。联系:一般违法和犯罪都不同程度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由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可见,二者有着密切的联系,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三、作业

  将以上各题在作业本上完成。

  第十六课实践训练

  1、中学生陈某,原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得?朋友?后,逐渐无心学习,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开始时,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增因头学校的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在社会上偷窃财物、参加赌博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可是他仍不悔改。为了弄到钱到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的几天中就作案三起,最终因抢劫罪被判刑。

  请回答:

(1)陈某的行为哪些终于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哪些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哪些属于犯罪行为?

(2)陈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说明了什么?(3)我们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

  答:(1)小陈不完成作业,经常旷课、偷学校东西?打骂同学是违纪行为。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参加赌博是一般违法行为。拦路抢劫是犯罪行为。

(2)陈某由好变坏,最后走上犯罪道路说明一般违法和犯罪两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个人如果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杜绝不良行为,就有可能从犯错发展到违法、犯罪。

(3)我们应该从小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法律许,增强法制观念,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才能防患于未然,健康成长。

  2、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国家文化部队网吧管理明文规定: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由其监护人陪伴;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在网吧上网。

  材料二:中学生小陈迷恋上网,不断旷课,还经常彻夜不归,其父亲老陈对此想尽办法,可儿子仍然不能自拔。这次儿子又失踪了,老陈苦苦寻找了三天,走遍了当地的网吧,最后才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小陈。在寻找儿子的过程中,老陈发现,在一些网吧中,很多中小学生整夜泡网吧。

  材料三:为了给广大青少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近日,山东全省重拳出击,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一批非法经营的黑网吧、电子游戏厅被依法取缔,还学生一个健康的环境,还校园一片洁净。

  请回答:

(1)材料二中的网吧经营者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2)中学生小陈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部法律?为什么?

(3)材料一、三体现了未成年人的哪项保护?只要有了这项保护以及家庭、学校的保护,小陈就能改正错误吗?请说明理由。

  答:(1)材料二中的网吧经营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2)小陈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因为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陈是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他应该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应该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而小陈旷课泡网吧没有认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因而是违法的。

(3)材料一、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有社会保护和家庭、学校保护,小陈不一定能改正错误,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只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条件,还要通过未成年人自身的努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可见,小

  陈在依靠社会保护的同时,还应该增强自律能力,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3、探究?创新?实践

  今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某中学的三位男同学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正在路旁一居民家扒窗行窃的偷盗分子。于是他们三人分工,一个去报警,另两个藏在路旁监视,不让犯罪分子溜掉。报案的同学跑到附近的法院报告了情况,法院的值班人员说这不属于自己管辖,未予受理。于是这位同学只好又跑到电话亭打110。另两位同学看到犯罪分子作案后要溜掉时,大胆地迎上去与其周旋,最后于犯罪分子展开搏斗。警察及时赶到,大家一起把犯罪分子扭送到公安机关。

  请回答:

(1)三位同学的做法体现了法律常识的哪些内容?(2)假如你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做?

  答:(1)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②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凡效仿三位同学的做法,以及其他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得方式方法的正面回答,都可以。

  三、作业

  在作业本上完成这三道题。

  七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复习课

  复习内容:第十七、十八课实践训练

  1、面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我们该做出怎样的选择?

  答:面对生活中的是非善恶,我们要分清是非善恶,做出正确选择:首先要有明确所谓判断标准,包括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不断提高辨别能力;增强自控能力。

(见教材P87页)

  2、如何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答:我们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要加强道德修养和文化修养,努力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在做一件事之前预先队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尽量避免因做错事而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3、某校七年级一班同学在学习完本学期的《思想品德》后,在思想品德老师的组织下,举行一次?我有什么责任??的主题班会。班会开得非常成功,同学们围绕?我有什么责任??这一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很多同学在班会后都反省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该班的小佳也逐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小佳想,过去,自己的数学没考好,总是怪爸爸没有辅导;自己忘记写日记,总是埋怨妈妈没有提醒自己;自己在课堂上不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总是说老师偏心,不请他来回答……经过这次班会后,他经常用?我有什么责任??来问自己,认识到很多事情没有做好,责任在于自己。逐步地,小佳各方面都有起色,而且学会了促使自己进步的一种思想方法。

  小佳的变化使你受到了哪些启示?

  答:(1)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扮演着多种不同的角色,承担着多种不同的责任。我们在家庭里要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在学校里要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社会上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只有增强责任意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才能成为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第十四课插入文本框、改变文本框颜色》教学设计推荐阅读3

  一、教学目标

  认知:了解人身权的种类和各种人身权的内容,掌握人身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情感态度观念: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

  运用:采取合法手段同各种侵害人身权的行为作斗争,学会在维护自己人身权的同时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二、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

  难点:维护自己人身权与尊重他人人身权的关系。

  三、教学方法

  情境导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法、讲授法、讨论法等。

  四、教学资源

  人教版《职业道德与法律》P122~126;《教师教学用书》P142~173相关内容;《学习指导》P62~81相关内容;PPT课件。

  五、教学准备

  教师:准备多媒体课件,搜集相关案例资料;印发《教师教学用书》P163~16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指导学生排演小品。

  学生:预习教材并进行思考;带上节课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三位学生排练小品。

  六、板书设计、七、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3分钟)1.教学内容

  看图片回答问题,引出本节课学习内容。2.教师活动

  探究活动一:工人排队被迫接受搜身。

(1)用PPT出示“工人排队被迫接受搜身”的图片和问题:图片中的现象侵害了工人的什么权利?为什么?

(2)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归纳:侵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违反了我

  国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过渡设问:那么,作为公民来说应该享有哪些人身权利?如何珍惜、维护这些权利,使之不受侵害?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4)板书:珍惜人身权利。3.学生活动

(1)看图片,思考、回答问题。

(2)聆听老师的讲解,理解该案例的含义,自然过渡到对新课的学习。

(二)研习新课(33分钟)第一目:与生俱来的权利。(7分钟)1.教学内容

(1)人身权的内涵。(2)如何维护人身权。2.教师活动

  探究活动二:套中人。

(1)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122活动框的案例,思考、讨论问题:假如别里科夫生活在现代社会,他的人身权受到侵犯了吗?他可以追究谁的责任?

(2)在学生讨论、回答的基础上归纳,如果这一情形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就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侵犯他人名誉,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采用小说、漫画等方式恶意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形象,导致公众降低对该人的社会评价。

(3)讲授,引出人身权的含义: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它们是作为民事主体的我们与生俱来的。我国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等。知识运用:遇到搜身,你会如何处理?

(1)用PPT出示两个案例,要求学生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中第四节有关人身权的内容,思考、讨论,并回答:如果当事人是你,你会如何处理?我国民法对此有哪些规定?违反了将受到哪些处罚?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指出,如果我们是当事人,应坚决拒绝搜身,其根据是我国民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如果被强行搜身,侵害人格尊严,那就要按照民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3)强调指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不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甚至侵害他人人身权的事例,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必须提高权利意识,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4)板书:与生俱来的权利;人身权。3.学生活动

  探究活动二:套中人。

(1)阅读教材案例,小组进行讨论,推荐代表回答问题。

(2)聆听老师讲解,认真记录,理解人身权的内涵,掌握维护人身权的方法。知识运用:遇到搜身,你会如何处理?

  阅读案例,学习民法,小组内结合生活实际进行开放式的讨论,推荐一位代表回答。

  第二目:生命健康俱可贵。(10分钟)1.教学内容

  生命健康权的含义和意义。2.教师活动

  探究活动三:谢某。

(1)引导学生阅读教材P123第二个活动框的案例,思考、讨论问题:该公司是否应当对谢某的死亡承当法律责任?结合这一案例,谈谈我们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指出,该公司经营的游泳池存在三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使谢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二问,教师设定具体的情形,让学生回答,以提高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意识。)

(3)引出生命健康权的含义: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强调指出生命健康权的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基础权利,是一个人进行一切活动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知识运用:“父亲砍死逆子”。

(1)用PPT出示案例“父亲砍死逆子”,思考、讨论:丁某死有余辜,但他的父亲为什么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指出,因为丁某拥有的生命健康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与健康是公民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一个人进行一切活动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如果生命健康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公民的其他权利就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儿女虽为父母所养,但生命的尊严,不能以无理、无义之行给予戕害。父母是不能随便剥夺子女生存的权利的,作为与生俱来的人身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要受到法律制裁。各抒己见:观看小品,分析案例。

(1)由三名同学表演小品“玩笑引发的侵害”,思考、回答问题:吴由的这个玩笑动作,侵害了安定的什么权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给我们什么启示?(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这个玩笑动作侵害了安定的生命健康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启示(略)。

  板书:生命健康权。3.学生活动

  探究活动三:谢某。

(1)阅读教材案例,小组进行讨论,推荐代表回答问题。

(2)聆听老师讲解,做好笔记,理解生命健康权的意义,既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又要学会自我保护。知识运用:“父亲砍死逆子”。阅读案例,学习民法,小组结合生活实际进行开放式的讨论,推荐一位代表回答,进一步理解民法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含义与意义。

  各抒己见:观看小品,分析案例。

  观看小品,学习民法,分析案例,结合班级学习生活实际进行开放式的讨论,进一步加深法律对生命健康权不可侵犯规定的理解和践行。第三目:姓名肖像受保护。(8分钟)1.教学内容

(1)公民姓名权受法律保护。(2)公民肖像权受法律保护。2.教师活动

  探究活动四:张冠李戴。

(1)请一学生以讲故事的形式讲述教材P124页活动框的案例,听后讨论、回答问题:本案中张玉的姓名权是否受到了侵害?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姓名权?(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指出,本案当事人李其是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权利人张玉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其既涉及对张玉姓名权的侵犯,也构成对张玉受教育权的侵犯,不仅要承担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还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3)引出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的具体内容及其保护:姓名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有权依法使用别名;遵守国家有关姓名户籍管理的规定。

  探究活动五:广告。

(1)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24页第二个活动框的案例,结合PPT出示的图片,讨论、回答问题:张薇的肖像权是否受到侵犯?谁是侵权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张薇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虽然她是未成年人,但肖像权是与生俱来的;侵权人是照相馆和广告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引出肖像权的含义:即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民法通则第一百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板书:姓名肖像权。3.学生活动

  探究活动四:张冠李戴。

(1)听对“张冠李戴”案例的叙述,分组讨论,推荐代表回答问题。(2)倾听老师讲授,懂得法律对姓名权的保护及其重要性。探究活动五:广告。

(1)阅读教材,观看图片,组内展开讨论,各抒己见。

(2)倾听老师讲授,理解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也要尊重、维护他人的肖像权,否则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第四目:名誉隐私不可侵。(8分钟)1.教学内容

(1)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2)公民的隐私不容侵犯。(3)人身权利是多方面的。2.教师活动

  探究活动六:匿名信。

(1)阅读教材P125活动框的案例,分析、回答问题:顾墨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吗?案件中这些人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

(2)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归纳,顾墨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案件中涉及的多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构成了侵权:林律师调查程序不当、未经当事人同意取走私人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周老师擅自许可他人取走当事人的物品,造成损害事实的发生;班级同学传播不实言论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

  教材中特地写出了顾墨16岁,是告诉我们顾墨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有了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他做出的与其智力、认知水平相当的行为是有效的,林律师、周老师在做出相关行为时应告知并征得其同意,未成年人的名誉权也不容侵犯。

(3)引出名誉的含义:对人格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人们对社会评价的希望──正面的、好的。探究活动七:“一米线”。

(1)观看两幅画,回答问题:谈谈你对 “一米线”实际遵守状况的看法;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2)在学生畅所欲言的基础上归纳,强调指出要真切理解有关尊重他人、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3)引出法律对隐私保护的意义:保障人们私人生活的安宁,使其不受干扰;我国宪法对公民隐私保护的内容:通讯自由、住宅不受侵犯;我国民法对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中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的,也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4)强调公民享有的人身权是多方面的:除了生命健康权、名誉隐私权、肖像姓名权外,还有荣誉权、人身自由权以及身份权等。

(5)板书:名誉隐私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配偶权;亲子权;身份权;法人;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3.学生活动

  探究活动六:匿名信。

(1)阅读案例,分析、回答问题。

(2)聆听老师的讲解、归纳,做好笔记,掌握知识,懂得并学会维护自己的名誉、防止侵害他人的名誉。探究活动七:“一米线”。

(1)观看两幅画,结合生活中和身边的实例展开讨论,回答问题。

(2)聆听老师的讲解、归纳,做好笔记,懂得尊重他人、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三)课堂小结(2分钟)1.教学内容 总结归纳。2.教师活动

(1)在学生归纳基础上,强调要求学生珍惜与生俱来的人身权利,懂得侵害人身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尊重他人的人身权。用PPT出示本节课所学的主要知识点与教育点。

(2)板书:珍惜;维护自己人身权与尊重他其他公民、法人的人身权。3.学生活动

  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板书思考、归纳本课所学知识。

(四)课堂练习(6分钟)1.教学内容 学习评价。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1)单项选择:《学习指导》P63第12~15题。(2)多项选择:《学习指导》P66第4~8题。

(3)判断:下列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并说明理由。(4)辨析:王某是否侵犯了林某家波斯猫的肖像权? 3.学生活动

  学生认真阅读材料,积极思考,回答问题,从中感悟人身权的重要性。

(五)课后作业(1分钟)1.教学内容 布置作业。2.教师活动 用PPT出示:(1)案例分析(2)养成训练

《学习指导》P76第1题、P77第2题。3.学生活动

  记录作业,课后认真完成。进一步理解人身权的意义和种类,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

  附教学设计中补充的素材: 1.父亲砍死逆子

  丁某,二十五岁,吃喝嫖赌,在村里为非作歹,在家里打骂父母,经常把年迈的父母打得头破血流,一次还把他父亲的腿打断了。一提到他,全村的人都深恶痛绝。一天晚上,他喝了酒,回家敲门时,母亲动作慢了点,他进门后抡起一个板

  凳砸向母亲,然后就倒在了床上骂骂咧咧地睡下。看着躺在地上的老伴,丁某的父亲拿了一把斧子朝逆子的头上砍去。丁某的父亲被逮捕后,虽然全村的乡亲认为他为村里除了一害,纷纷签名向法院为其求情,但他还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玩笑引发的侵害

  小品主要情节:课间,安定从椅子上站起来给前排的同学递书,在他后面的吴由突然把他的椅子抽掉,他坐下时,臀部重重地落在了水泥地上。经医院检查,安定的股骨骨折。3.课堂练习题

(1)判断下列行为是否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并说明理由。①影楼未经顾客同意将其照片作为店铺陈列品。

②某减肥药厂家未经同意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的照片用做产品广告。

③某摄影爱好者把他人在公园里随地吐痰以及破坏草坪、花卉的行为拍摄下来,将照片寄给报社,报社将这些照片在报纸上刊登出来。

④媒体对公众人物、特殊事件的当事人,如彩票中奖者,事故当事人进行采访、拍照。

⑤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答案:①②题反映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均属侵权行为。

③④⑤题反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为维护公共利益或公民本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而使用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权。

(2)辨析:王某是否侵犯了林某家波斯猫的肖像权?

  王某是摄影师,拿相机为邻居林某家里的波斯猫照了一套相片,洗了照片以后,送了一套给林某。后林某在某商场的宣传海报上看到一只波斯猫,并认出是自家养的那只猫。林某认为王某侵犯了他家波斯猫的肖像权。

  答案:王某没有侵犯林某家波斯猫的肖像权。肖像权是民法中的一个概念。动物不是民事主体,所以不享有肖像权。4.课后练习题(1)案例分析

  甲是一摄影爱好者,某日甲请朋友乙为其做腿的模特,以乙的腿为主题拍了一组作品(作品中仅出现乙的腿,乙的其他身体部位均未在作品中出现)。由于甲乙双方为朋友关系,甲当时仅赠送了一套作品给乙收藏,而未支付报酬给乙。后来丙看上了甲的作品,与甲商量以其中一张相片作为某一品牌袜子的宣传广告,甲同意,并获得了丙给付的报酬。请问乙在此案中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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