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3篇 宣城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时间:2022-10-26 13:51:4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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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3篇 宣城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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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宣城宁国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往年经验2018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于2018年3月中下旬发布,届时安徽华图将整理提供2018宣城宁国市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报名时间为3月底,请考生多加关注!

  2018宣城宁国市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8宣城宁国市公务员考试笔试备考: 安徽华图温馨提醒广大考生:想要在竞争激烈的省考中脱颖而出,就要尽早进行笔试备考准备,安徽华图提供2018年安徽公务员/选调生笔试课程辅导( 日9:00至4月6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com)。

(一)报考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宣城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招录职位信息,阅读报考指南。招录职位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问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7日16:00前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7日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录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9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或易宝)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至4月23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四)笔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和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笔试范围请参阅《安徽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

  4月2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4:00—16:30 《申论》

  4月26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全市考点设在宣城市政府所在地(报考广德职位的考生,在宣城市考点考试)。(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35%、35%、30%的比例合成。

  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明确加试的,加试时间、内容、方式以及成绩计算方法等事宜于笔试前公布。

  五、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能测评或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5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同职位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人民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市级机关部分职位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 2015年2月5日起,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全市招考公告于3月29日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om)、宣城先锋网(www..com)、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om)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登录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策咨询:0563-、0563-;(二)考务和技术咨询:0563-;(三)监督举报:0563-;(四)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的公告和政策咨询,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咨询电话056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4月1日-4月11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公告由宣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点击下载>>>宣城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xls 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5年3月29日

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2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14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

——更多公考咨询搜索:合肥人事考试网( 日9:00至3月18日24: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

  安徽中公教育地址:合肥市芜湖路万达广场7号楼32层

  联系电话:0551-、

安徽宣城公务员考试公告3

  2013年安徽农信社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政通教育为大家整理出来,希望对各位考试有所帮助!

  2013安徽农村信用社考试公告

  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

  根据《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办法》(皖农信联发〔2005〕36号)和《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员工工作方案》(皖农信联发〔2012〕123号)精神,结合各行社业务发展需要及申报的2013补充员工计划,本着科学合理、均衡补员的原则,省联社经研究,现将2013员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聘时间

  2013年全省统一招聘员工考试时间分别在1月和7月进行,其中:1月份考试包括招聘综合类(普通员工)和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7月份考试包括招聘综合类(普通员工)和专业类。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件1;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计划及其相关要求见皖农信联发〔2012〕123号文件规定。

  三、公开招聘报考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认同安徽农金企业文化,热爱农村合作金融事业;

(三)有事业心、进取心,开拓创新意识强,在校学习成绩优良;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有2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以下最低学历及专业要求,各行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高学历条件:

  1.普通员工(综合类):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专科(不含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科学历者所学专业为金融、会计、工商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限定所学专业。

  2.计算机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计算机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法律专业员工:初始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全日制法律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必须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辖内各营业网点发布招聘公告,张贴招工简章(加盖公章报省联社备案),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招聘人员的条件、报名时间、招聘人数、用工形式等内容。公告内容中不得有招聘男女比例、户籍规定等违反《就业促进法》的歧视条款。

  2.报名。参加2013年1月份招聘员工考试的行社,全省统一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4日止(参加2013年7月份招聘考试的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具备条件的行社,可以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招聘员工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专业员工者,须明确是否服从全省调剂),同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者一律不得报名。

  3.资格审查及现场采像。招聘单位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招聘录用人数的3倍,不足3倍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对边远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营业网点分散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适当放宽招聘比例。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考试的考生(含大学生村官)必须进行现场采像,采集的照片主要 1

  用作考生报名表、准考证、录用审批表等所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初选确认。招聘单位可根据本行业特点要求,通过面谈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选,筛选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3)务必于2012年12月27日(参加2013年1月份考试)前报省联社人力资源处王浩然、胡长安OA邮箱。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没有进行现场采像的人员,一律不予上报省联社。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试卷分为综合类(普通员工)和专业类(专业员工),考卷由省联社委托有关考试机构进行命题、阅卷和统分。综合类笔试的考务工作由省联社负责安排,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设置考点;专业类、大学生村官笔试的考务工作在合肥市集中进行(有关笔试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2013年1月和7月两次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均另行通知。

  2.面试。招聘单位须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并将入围面试的考生成绩进行公示。普通员工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面试过程必须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核批

  招聘单位依据员工招聘方案,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再按以下程序申报核批:

  1.体检。招聘单位对确定拟录用的考生,由人事部门负责人带队,到县级以上医院对考生进行体检。

  2.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人事、监察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考察。

  3.公示。招聘单位对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等,时间不少于7天。

  4.岗前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联社统一组织对拟录用的考生进行为期10天以上的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现代农村金融礼仪、金融企业文化、银行柜面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正式申报办理录用手续。

  5.申报。招聘单位对拟录用的考生,正式行文上报省联社核批,随文上报的附件资料包括:

(1)员工招聘方案、总结;

(2)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招聘审批表(见附件4,此表须由招聘单位打印,考生本人填写,一式二份);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国家教育部门验证证明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的学历验证材料原件;

(4)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

  6.核批。招聘单位上报省联社拟录用的考生,省联社经审查、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下文批复。在省联社没有批复录用前,招聘单位不得与考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录用

  招聘单位按以下要求办理录用手续:

  1.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对省联社核批录用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结合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及时与被录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试用期限。

  2.建立档案。招聘单位按《安徽省农村信用社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新录用员工(含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加强员工管理。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各行社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联社有关文件规定,坚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大学生村官吸纳优秀人才。

(二)各行社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招聘方案,做好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考务、考试与安全保密等工作,严防考生代考、作弊等现象发生。

(三)各行社分管人事的领导和员工招聘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要严格按省联社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考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网校】

  2014安徽省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网校辅导课程 协议保障不过退费

  为进一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将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2014年旌德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管理岗位18名、专业技术岗位48名),其中安排2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详见《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旌德先锋网()等网站发布,有关考务公示等信息将陆续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7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城北路56号,联系电话:0563-。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标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在编在岗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代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股(县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人员应填写《2014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以及我县2年及以上公开招聘中未能招聘到工作人员的专业),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8:0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后,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名时须提供相应证明或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014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时,需

  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为两科。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计分。主要内容为:

《综合知识》:计算机(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写作三部分,总分100分。

《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在报名现场统一公布。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00─10∶00 《综合知识》

  10∶30─12∶00 《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5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岗位面试采取试镜试播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分方法计分。

(2)面试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试》或《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1、体检工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的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

(六)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签订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

  监督电话:0563-

  更多内容请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附件:

  附: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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